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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12-30 19:23:00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簡章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專業考試科目為: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
一、報名辦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90號)執行。
二、考點和考試時間
考點:浙江音樂學院(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6日-23日。全體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點集中參加考試。各考生參加考試的所在批次、報到時間和考試時間,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公布。
三、考生報到和準考證領取
考生須按網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報到時間到考點報到,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身份證,領取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并了解考試編組、檢錄時間、考試時間、考場分布、考試規則和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考試當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檢錄、候考和考試,逾期不補。
四、考試科目和要求
(一)專業考試科目: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總分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視唱聽音30%、聲樂35%、器樂35%。
(二)考試要求
1. 視唱聽音:
(1)視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簡譜”或“五線譜”視唱試題,根據老師所給該題第一個音的音高定調進行視唱。
(2)模唱:考生隨機抽取一道模唱試題,根據老師所彈奏的內容進行模唱。
2. 聲樂:考生獨唱自選歌曲1-2首,背譜演唱,總時間不超過三分鐘。考生須自備“五線譜”正譜伴奏樂譜一份,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每組考生入考場前進行合伴奏一次)。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 器樂(鋼琴或其它樂器):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背譜演奏,總時間不超過五分鐘。考評教師可要求考生選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五、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7年4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布。
六、其他
(一)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報考費為110元/人。
(二)考生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三)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規定不符或有考試違規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2018年我省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提前到當年1月底前完成,具體詳見當年報考簡章。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