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12-15 02:35:00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天津市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將合并普通本科批次和獨立學院批次為藝術類本科批次,并在部分美術類專業招生中試行平行志愿,促進藝術類專業招生更加科學、規范、公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藝術類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設藝術類本科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批(含A、B階段)和藝術類高職批(含A、B階段)三個批次。為有效增加考生錄取機會、降低填報志愿風險,提高招生院校和考生的滿意度,在使用我市市級專業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批A階段和藝術類高職批A階段試行平行志愿投檔,其他批次仍采用順序志愿投檔。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包括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類院校、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經我市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教育部直屬高校。本批次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有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2. 藝術類本科批:該批次分為A階段和B階段。
藝術類本科批A階段,包括使用我市市級專業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本科院校、獨立學院的美術及設計類專業。本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置9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有2 個專業志愿和 1 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藝術類本科批B階段,包括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本批次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有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3. 藝術類高職批:該批次分為A階段和B階段。
藝術類高職批A階段: 包括使用我市市級專業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美術及設計類專科專業。本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有2 個專業志愿和 1 個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藝術類高職批B階段:包括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專科專業。本批次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置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有2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調劑志愿。
二、藝術類錄取順序和投檔規則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錄取前進行,按照藝術類本科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批A階段、藝術類本科批B階段的順序依次進行投檔錄取。
藝術類高職批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后,高職高專普通批次錄取前進行,按照藝術類高職批A階段、藝術類高職批B階段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投檔規則:實行“按志愿全投”的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依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愿,分藝術(文)、藝術(理),將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2.藝術類本科批A階段投檔規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的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根據院校提交的投檔比例,分藝術(文)、藝術(理),對高考總分達到我市藝術類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分排序(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考生文化總分×40%+考生市級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然后從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開始,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幾個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將考生的電子檔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
當若干名考生綜合分相同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分藝術(文)、藝術(理),按規定順序科目的分數將綜合分相同考生進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為“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語文、數學、綜合、外語”),然后按照考生排序從先到后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志愿,并根據院校提交的投檔比例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由招生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3.藝術類本科批B階段投檔規則:實行“上線全投”的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依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愿,分藝術(文)、藝術(理),將高考總分達到我市藝術類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4.藝術類高職批A階段投檔規則: 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的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根據院校提交的投檔比例,分藝術(文)、藝術(理),將高考總分達到我市藝術類高職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分排序(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考生文化總分×40%+考生市級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然后從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開始,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幾個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將考生的電子檔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
當若干名考生綜合分相同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分藝術(文)、藝術(理),按規定順序科目的分數將綜合分相同考生進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為“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語文、數學、綜合、外語”),然后按照考生排序從先到后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由招生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5.藝術類高職批B階段投檔規則: 實行“上線全投”的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分藝術(文)、藝術(理),將高考總分達到我市藝術類高職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院校,由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天津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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