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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未知 2016-12-08 00:52:00
北京市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摘要)
一、報名
凡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應分別報名參加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報名
文化課考試報名即普通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名,由全市統一安排,各區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
(二)專業課考試報名
2017年北京市繼續對美術類專業進行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職單考單招的招生專業),報名由全市統一組織,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其他藝術類專業由有關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并向考生公布。
二、考試
凡報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均須分別參加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
報考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報考單考單招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7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二)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分為北京市組織的美術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兩種形式。凡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院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也可在北京市美術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
北京市美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
1.美術統考
美術統考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日期:2016年12月10日。
發布成績:2016年12月29日公布美術統考成績及本科、專科(高職)、單考單招合格分數線。屆時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高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
2.校考
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負責組織實施。考生應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三、志愿填報
考生應按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志愿填報。選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應填報在“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欄目內。選報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應填報在“專科提前批”志愿欄目內;選報藝術類單考單招院校(專業)應填報在“單考單招”志愿欄目內。
填報藝術類志愿的考生,可以兼報非藝術類專業志愿。
未取得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
錄取期間,在考生已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將根據計劃完成情況安排藝術類專業征集志愿錄取。
四、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統一組織實施。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并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備案。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其他院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含單考單招高職)的錄取,文化課成績執行北京市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統考藝術類本科層次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文/理)、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四科總分計算。統考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錄取實行高會統招方式,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文/理)、外語三科總分計算。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計算。
按教育部規定,對于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招生院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有關錄取要求(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北京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附件
美術類專業范圍
考生報考以下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須參加美術統考:
本科專業:繪畫、中國畫、雕塑、美術學、美術學類、設計學類、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公共藝術、工藝美術、實驗藝術、陶瓷藝術設計、跨媒體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藝術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家具藝術設計、皮具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設計、包裝藝術設計、陶瓷設計與工藝、刺繡設計與工藝、玉器設計與工藝、首飾設計與工藝、工藝美術品設計、動漫設計、影視動畫、影視美術、游戲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美容美體藝術、攝影與攝像藝術、美術、美術教育、民族美術、民族服裝與服飾、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等專業。
以上未列出的藝術類專業及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是否按美術類專業招生以招生院校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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