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11-22 19:49:00
關于2017年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在
山東省進行專業考試及相關信息報送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及山東省實際,現將2017年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省進行專業考試及相關信息報送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考試組織形式
各招生院校須嚴格執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藝術本科專業目錄,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進行專業測試。
(一) 美術類專業
山東省2017年美術類專業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經教育部批準可以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高職(專科)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
未達到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本科專業校考,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山東省也不承認其校考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于本校或認可其他校考成績的院校。
(二)非美術類專業
非美術類本科專業仍實行招生院校自行獨立或聯合組織專業考試的辦法。所有省外普通本科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均可在我省統一設置的考點組織專業考試。
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而是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經教育部批準的可以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高職(專科)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安排專業考試。未經批準而進行的專業考試,其考試成績一律無效,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二、藝術專業校考考試時間及考點設置
(一)考試時間
考試安排在2017年2月5日—18日進行,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外院校與設點市商定本校的考試時間,駐魯院校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二)考點設置
2017年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濟南、青島、淄博、濰坊4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點。考試工作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管理,相關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具體承辦。省外院校來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必須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進行,且每個院校只能在山東省設置的考點中選擇1個考點進行1次專業考試。凡未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的由單位或個人擅自組織的專業考試,其專業考試成績一律不予承認。
駐魯院校應于省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內在本校設置考點。
三、藝術專業校考設考流程及管理
(一)網上報送校考信息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招生院校來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實行網絡管理。各招生院校的身份認定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的密鑰文件為準,沒有取得密鑰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文件的保密工作。
招生院校于2016年12月12日前,憑各自的密鑰登錄考試信息報送系統(http://jh.sdzk.cn/art),準確填寫本校院校代碼、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專業代號(必須與上報招生計劃的專業代號一致)、專業類別(美術類或非美術類)、考試時間、考試內容、預計招生計劃、考試需求、藝考收費標準、學校賬號、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上報的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駐魯院校可以不報送考試需求、學校賬號等信息。
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設置本校藝術類專業。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藝術類專業列為其他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非藝術類專業列為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變相修改名稱后列為招考方向、不得將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列為招考方向。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文理類專業招生,如招生高校有專業要求也可進行專業測試,隨本校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按文理類進行招生,但文化成績不得低于我省文理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辦法進行招生錄取。
擬來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須與選定的承辦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簽訂專業測試協議,協議的內容由雙方商定,要求內容詳實具體,責任明確。院校須將網上報送信息打印后加蓋學校招生部門公章郵寄至承辦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
來山東省考點主持考試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及山東省發給的密鑰作為有效憑證。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山東省考點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二)報名及考試
為減輕考生負擔,加強考生信息管理,保證考試安全,2017年山東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省外院校繼續使用山東省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與考試,駐魯院校可自行安排報名及考試工作。使用山東省網上報名系統的招生院校務必認真核實所報送的考試信息,確保準確無誤,一經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修改。
按照教育部要求,藝術類專業考試要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4年。因標準化考場數量有限,部分高校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不能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請有關高校自行或與承辦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協商落實錄像事宜,采取高校自備或租賃錄像設備、安排專業人員負責錄像等措施,做好考試過程的錄像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高校承擔。
承辦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在每個招生院校考試結束后,向相關省外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三)違規考生處置
為嚴肅考風考紀,考生在任何一個考點有違規行為的,將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理,構成作弊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專業考試過程中考生若有違規行為,相關院校在專業測試全部結束一周內,應將《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見附件1)、《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見附件2)及相關證據材料,加蓋學校公章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監察室(報送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515室,郵編:250011,電話:0531-86162757,郵箱:jj@sdzs.gov.cn)。
(四)考試管理與安全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期間,省設考點所在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分別按各自職責加強考試管理,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風考紀。要制定詳細的安全保障工作預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考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場所。考生數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認真做好考試管理和考場設置問題,避免考生過于集中。
考試期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派檢查組進行檢查。
四、考生報名繳費及身份確認
(一)報名及繳費
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自行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sdzk.cn)進行報名、繳費和打印院校準考證。專業校考報名開始時間為2017年1月12日,截止時間為所報考院校開考前3天(如考試開始時間為2017年2月7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3日下午5點;考試開始時間為2017年2月5日和2月6日的,因開考前3天為法定假期,報名截止時間一律為2017年1月19日下午5點),春節期間(2017年1月20日—2月2日)網報系統關閉。考生于考試前2天下載打印校考準考證。網上報名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二)考生身份確認
山東省藝術類考生于2016年11月進行夏季高考網上報名,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后領取《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簡稱《報考證》),并生成14位考生號,即“1737**********”。考生號是山東省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唯一的身份代號,招生院校上報專業考試成績時必須準確無誤地使用考生號。
山東考生參加招生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必須出示《報考證》、身份證和所報考高校準考證,招生院校核對無誤后,方可允許考生參加專業考試。
五、考試成績報送
各高校必須于2017年6月5日前按山東省提供的《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以下簡稱《數據庫結構》)格式,以WEB方式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數據庫結構》、網址、密碼、報送時間等另行通知)。
各招生院校報送的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拒絕接收。報送專業成績時,考生成績如若干專業通用,每個專業都要有該考生的成績記錄。因招生院校報送的數據不及時或內容不準確影響考生投檔或錄取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對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院校,考試合格考生成績可隨其他藝術專業合格成績一并報送。
六、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須在2017年4月30日前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須郵寄正式文本并發電子郵件,郵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307室,郵編:250011)。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名稱、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
七、其他
(一)《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將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www.sdzk.cn)公布,請各招生院校自行上網查閱,山東省不再郵寄紙質文件。
(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1—81916023 、86162748
傳 真:0531—86162748
地 址:山東省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307室
郵政編碼:250011
電子郵箱:e37_pzek2@sdzs.gov.cn
附件:1.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
2.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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