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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8-08-07 13:20:00
我省從2013年起已開始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多年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那么,問題來了~對于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你了解嗎?讓小編帶你來一一了解吧↓↓
一、什么是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我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旨在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化發(fā)展,突破 “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傳統(tǒng)考試招生模式的約束,促進高校更科學地選拔適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不同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的專門人才。
二、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的高校有哪些?
經教育部批準,2018年,在我省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的高校共10所:
浙江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昆山杜克大學
教育部部屬院校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列入學校在我省的統(tǒng)招來源計劃且不得超過20%。
注:2019年試點高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三、報名、考試、錄取等程序如何進行?
1.報名時間:6月初前;
2.考試形式:實行以筆試、面試,或筆試、面試相結合等考核方式的綜合素質測試;
3.考試時間:綜合素質測試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經教育部批準的除外)進行;
4.公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時間:6月30日前;
5.錄取時間:在提前錄取批次院校錄取結束之后、普通類本科院校投檔之前完成投檔錄??;
6.錄取模式:除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同意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外,其他試點高校均執(zhí)行“631”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
注:2019年具體的報名、考試、錄取程序以各高校最終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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