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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未知 2017-12-18 15:55:00
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總綱)
總 綱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高考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是高考命題的規范性文件和標準,是考試評價、復習備考的依據。《考試大綱》明確了高考的性質和功能,規定了考試內容與形式,對指導高考內容改革、規范高考命題都有重要意義。《考試大綱》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和能力的要求,參照《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并考慮中學教學實際而制定。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高考考試內容改革注重頂層設計、統籌謀劃,突出考試內容的整體設計,科學構建了高考評價體系。高考評價體系通過確立“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這一高考核心功能,回答了“為什么考”的問題;通過明確“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四層考查內容以及“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新性”四個方面的考查要求,回答了高考“考什么”和“怎么考”的問題。《考試大綱》是高考評價體系的具體實現,也體現了高考考試內容改革的成果和方向。
《考試大綱》是教育部考試中心和各分省命題省市在命題中都應當嚴格遵循的,是制定《考試說明》的原則依據。各分省命題省市在《考試大綱》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本省市高考方案和教學實際制訂《考試說明》。
本《考試大綱》的解釋權歸教育部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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