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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未知 2017-12-13 10:14:00
省招辦日前發出通知,我省確定4所學校為省外高校在豫校考考點,只能接收河南考生報考,考試實行網上約考。
一、4個考點都在鄭州市
河南省2018年藝術招生接受省外院校在豫設立校考考點的只有4所學校,其中包括:
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中原工學院(北校區)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鄭州市106中學(中原路校區)
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鄭州市24中學
鄭州市文化路79號河南藝術職業學院(文化路校區)
每個考點安排校考高校原則上不超過50所。考點學校和校考高校未經批準均不得在考點以外安排考試,不得接收省外考生,否則取消考點和高校校考資格。經河南省招生辦批準校考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在我省的計劃數不得少于去年,如生源不足可調轉入普通本科錄取使用,原則上不得調減計劃。未經我辦批準的,其校考成績省招辦不予認可。
二、考試實行網上約考
校考原則上應安排在2018年1月15日-3月15日進行,實行網上約考。校考高校在組織校考時,要根據考點學校提供的我省藝術類考生數據庫信息及證件核對身份,無誤后方可允許其參加校考。
校考高校接收和組織校考時應告知考生必須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且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參加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才有效。
三、“四種模式”錄取規則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四種模式,即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前提下:
(1)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按校考專業總分);
(2)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3)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4)音樂類也可按專業省統考主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需要從以上四種錄取規則模式中選擇一種,原則上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錄取規則要力求簡單明了,并以簡明數學公式表達。使用同一專業成績項、錄取規則一致的專業在編制招生計劃時應標注為同一專業組,以提高生源有效率。
四、面試科目專家組不得少于5人
校考筆試科目試卷由校考高校帶回本校統一閱評;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的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4年,以備查閱。校考高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校考高校應在4月15日前將校考《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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