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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北京電影學院官網 2017-07-21 09:54:00
北京電影學院2017本科錄取原則
1.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創意策劃)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85%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8名。
2.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劇作)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85%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28名。
3.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電影導演)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0%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7名。
4. 表演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對應科類或同科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42名。
5. 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5%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26名。
6. 錄音藝術專業(電影錄音)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90%后,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96.88。
7. 錄音藝術專業(音樂錄音)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90%后,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94.05。
8. 藝術與科技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后,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102.27。
9.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0%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22名。
10.產品設計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0%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1名。由于該專業排名第11名并列共4人,按招生簡章中規定:專業排名并列須依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故該專業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1名,且文化課成績最終比值達到84.66。
11.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廣告導演)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0%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4名。
12.電影學專業(制片與市場)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94.81。
13.攝影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78.73。
14.動畫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0%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123名。
1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動漫策劃)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85%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43名。
16.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數字電影技術)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75%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到專業排名第28名。
17.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95.01。
18.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80%后,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的文化考試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最終比值為:83.95。
說明:
1.校定分數線、分數比值的計算公式為:
分數比值=考生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 100
※ 對于本科錄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分文、理)進行分數比值計算;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線”(分文、理)進行分數比值計算;上海市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不分文、理)進行分數比值計算;浙江省考生使用“第一段線”(不分文、理)進行分數比值計算。
※ 對于個別省份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滿分與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滿分不一致時:高考文化課成績比值計算辦法依據考生所在省規定執行;對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關規定的,分數比值計算辦法為:【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藝術類高考文化滿分×普通類高考文化滿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理】× 100。
※ 若考生所在省(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補充規定,按相關規定執行。
2.關于成績并列:
①按照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的各專業(含招考方向),錄取時如果遇到專業考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的分數比值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②按照文化成績的分數比值排序擇優錄取的各專業(含招考方向,文化產業管理專業除外),錄取時如果遇到分數比值排序并列的情況,則依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③文化產業管理專業,錄取時如果遇到分數比值排序并列的情況,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先后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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