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考試大綱——生物
文章來源:未知 2017-12-19 10:46:00
Ⅰ.考核目標與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將課程標準的必修及部分選修內容,確定為高考理工類生物學科的考試內容。
1.理解能力
(1)能理解所學知識的要點,把握知識間的內在聯系,形成知識的網絡結構。
(2)能用文字、圖表以及數學方式等多種表達形式準確地描述生物學方面的內容。
(3)能運用所學知識與觀點,通過比較、分析與綜合等方法對某些生物學問題進行解釋、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斷或得出正確的結論。
2.實驗與探究能力
(1)能獨立完成“生物知識內容表”所列的生物實驗,包括理解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驟,掌握相關的操作技能,并能將這些實驗涉及的方法和技能等進行運用。
(2)具備驗證簡單生物學事實的能力,能對實驗現象和結果進行分析、解釋,并能對收集到的數據進行處理。
(3)具有對一些生物學問題進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運用觀察、實驗與調查、假說演繹、建立模型與系統分析等科學研究方法。
(4)能對一些簡單的實驗方案做出恰當的評價和修訂。
3.獲取信息的能力
(1)能從提供的材料中獲取相關的生物學信息,并能運用這些信息,結合所學知識解決相關的生物學問題。
(2)關注對科學、技術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與生命科學相關的突出成就及熱點問題。
4.綜合運用能力
理論聯系實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學問題。
Ⅱ.考試范圍與要求
生物學科的考試范圍包括必考部分和選考部分,必考部分在課程標準必修模塊的范圍內,選考部分在課程標準選修模塊 1(生物技術實踐)和選修模塊 3(現代生物科技專題)的范圍內。必考部分的試題是考生必做的,選考部分的試題需要考生在規定的選考內容中選擇。生物學科的考試內容以知識內容表的形式呈現。知識內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知識內容表中用Ⅰ和Ⅱ標出;實驗內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則用文字說明。Ⅰ和Ⅱ的含義如下。
Ⅰ:對所列知識點要知道其含義,能夠在試題所給予的相對簡單的情境中識別和使用它們。
Ⅱ:理解所列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并能在較復雜的情境中綜合運用其進行分析、判斷、推理和評價。
生物知識內容表一
必考部分
生物知識內容表二
選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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