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京招考委〔2019〕17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關政策說明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19年11月1日8時至4日20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2日20時)
網址: 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本階段考生須提交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同時需選擇報名單位。考生后續報名資格確認、體檢、成績發放等相關事宜均由報名單位組織實施,本市學籍應屆考生報名單位原則上為學籍所在中學,往屆考生和京外高中就讀應屆考生報名單位為戶籍所在區高招辦或戶籍所在街道(具體由各區高招辦自行決定)。
第二階段: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
時間:2019年11月8日8時至11日20時
網址: 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本階段主要是選報考試科目(項目)、填寫個人簡歷等具體信息并繳費。繳費標準及網上繳費系統支持的支付方式見附件1。
第三階段: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工作由報名單位負責,主要是核驗考生身份和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同時現場采集考生電子照片。該項工作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報名單位確定。
確認要求:完成網上個人信息填報并繳費的考生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往屆考生需持高中畢業證、京外高中就讀應屆考生須持就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考生必須完成上述三個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能參加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錄取后其學籍數據有關信息來源于高考報名信息,考生須確保本人高考報名信息準確無誤。高考報名信息在報名資格確認后不得更改。
三、報名有關事項說明(一)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統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參加本科錄取的考生還須根據擬報考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本科錄取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的3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中等級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績)構成。高職(專科)錄取采用“統考+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招生模式,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定2門,所選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生成績需達到合格。不參加本科錄取只參加高職(專科)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報考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單考考試科目的設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一科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并根據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二)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選考非英語語種的統考考生報名區統一為西城區。
統考外語聽力考試與筆試分離,一年兩次考試,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英語聽力實行計算機考試,第一次考試于2019年12月14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0年3月14日進行。其他語種第一次聽力考試于2020年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0年6月8日進行。聽力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期進行。
(三)統考考生在選報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時,所選報科目須已通過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9年及以前的會考成績不低于C等級,京外高中就讀考生須通過北京市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方可報考。擬報考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尚未通過合格性考試的考生,可以于2019年11月8日至12日報名參加2020年1月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通過后須于2020年3月2日至3日向報名單位申請補報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四)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統一測試、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外語口試、體育專業考試報名同期進行,各項測試的時間安排見附件2,符合條件擬報名參加相關測試的考生須選報相關項目并繳費。
(五)擬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統一測試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的同時向報名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按時領取準考證參加測試(見附件2),測試費(100元/項)在參加測試時交付。
(六)考生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時須自行設定登錄密碼,此密碼將作為網上填報個人信息、網上填報志愿的登錄密碼,考生須牢記密碼并嚴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密碼泄露后果自負。
(七)考生報名時須首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八)高考報名的同時將采集部分照顧政策資格考生信息,符合相關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供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以供審核確認。
網上報名時采集的照顧對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5A級青年志愿者。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其他照顧類型由相關部門提供名單,不在高考報名時采集。
(九)考生體檢將于2020年3月進行,具體時間由報名單位通知。
(十)參加2020年高職自主招生并被高校錄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費將在考生入學報到后由高校退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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