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未知 2015-12-21 23:24:00
一、 設計學類
語文及外語達到最低要求,綜合成績北京市不低于207.55、山東省不低于200.88、其他省不低于199.26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25人,其他省生源145人。
二、 美術學類
語文及外語達到最低要求,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70.80,專業課成績北京市不低于512.5分(專業并列512.5的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84.97)、廣東省不低于550分(專業并列550分的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82.02)、其他省不低于537.5分(專業并列537.5分的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91.79)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 藝術史論
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文史類本科一批線,文化課相對成績北京市不低于113.13(655分)、新疆不低于124.28(604分),其他省不低于118.82即予錄取。
以上錄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4人。
注:
1、文化課相對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2、設計學類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外埠入圍線525/北京入圍線475+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關于單科成績要求: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后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關于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原則
對于報考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愿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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