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創建于1954年,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學校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專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六十多年來已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二十余萬名,是北京市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博士點100個,博士后流動站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碩士點141個。
音樂學院承擔的主要任務是培養適應時代發展需求的高素質音樂、舞蹈、錄音藝術等專門人才。學院下設的七個系分別是音樂教育系、理論作曲指揮系、鋼琴系、聲樂系、器樂系、舞蹈系和音樂科技系。除招收本科學生外,學院擁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學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批準為國家級“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008年音樂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2017年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第四輪一級學科評估結果中,音樂與舞蹈學學科進入全國同類學科的前10%-20%。學院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承擔了國家和省部級多項科研課題,曾獲音樂、舞蹈創作“金鐘獎”“華表獎”“文華獎”“桃李杯”等多項國家和省部級大獎。學院現有教授18名,副教授32名,其中有一批在社會及業界具有相當影響的音樂家和學者,并擁有一個學術潛力大、藝術造詣深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團隊。
一、招生計劃、招生省份以及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
招生
計劃 |
學制 |
學費 |
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
(以下簡稱招生省份) |
招生科類 |
音樂學(師范) |
55 |
四年 |
免收學費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新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 |
在福建、陜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
音樂表演 |
25 |
四年 |
10000元/年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湖南、海南、甘肅、新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 |
文理兼招 |
錄音藝術 |
15 |
四年 |
10000元/年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新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 |
在福建、陜西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
舞蹈學(師范) |
30 |
四年 |
免收學費 |
北京(北京市常住戶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新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 |
在福建、陜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
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
10 |
四年 |
免收學費 |
北京
只招收已報名參加北京市2019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北京市集體戶口的考生)的考生。 |
文理兼招 |
注:我校藝術類專業按分省計劃招生。分省計劃根據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況按比例編制。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與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況,以教育部文件要求為準。
2.考生身體健康條件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還應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以及我校的專業學習要求:
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
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形象、形體等其他條件須符合舞蹈專業培養基本要求,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報名及考試安排
1.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
專業名稱 |
網上報名時間 |
開放網上打印
準考證 |
一試(技能測試) |
二試(筆試考試) |
二試(技能測試) |
音樂學(師范)
音樂表演 |
2019年1月18日
至2月2日 |
2月12日 |
2月14日開始,具體見準考證 |
2月17日
9:00開始 |
2月17日下午開始 |
(1)音樂學(師范)和音樂表演專業考點設在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京外不設考點。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選擇報考專業和一試考試時段。網上報名不設名額上限,但為保證考試順暢有序進行,將對每個考試時段的人數進行均衡控制。各時段初始容量報滿后,不保證所有時段都可選擇。(3)報考音樂學(師范)專業的考生須選擇主副項類型;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須選擇考試器樂種類。
(4)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一試發榜時間及方式見準考證。
(5)專業一試結果發布時,同時公布專業二試現場交費的時間和地點,交費時現場安排二試考試時段。
2.錄音藝術專業
專業名稱 |
網上報名時間 |
開始打印
準考證時間 |
筆試考試時間 |
技能測試時間 |
錄音藝術 |
2019年1月18日
至2月2日 |
2月12日 |
2月17日
9:00開始 |
2月18日 |
(1)錄音藝術專業考點在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京外不設考點。
(2)筆試結束后現場安排技能測試考試時段。
(3)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見準考證。
3.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
專業名稱 |
網上報名時間 |
開始打印
準考證時間 |
一試時間 |
二試時間 |
舞蹈學(師范)
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
2019年1月22日
至2月11日 |
2月17日 |
2月20日上午開始 |
2月23日上午開始 |
(1)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考點設在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體育館,京外不設考點。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要求見準考證。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選擇報考專業和一試考試時段。網上報名不設名額上限,但為保證考試順暢有序進行,將對每個考試時段的人數進行均衡控制。各時段初始容量報滿后,不保證所有時段都可選擇。
(3)具體考試報到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及考試要求、一試發榜時間及方式見準考證。
(4)專業一試結果發布時,同時公布專業二試現場交費的時間和地點,交費時現場安排二試考試時段。
四、專業校考報名辦法
1.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錄音藝術、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五個專業,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報考,不能兼報。
2.報考上述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網上交費,不接受現場報名和現場交費。報名期間每天0點至6點系統維護,暫停報名。
3.一試報名費100元,在網上報名時網上交費。二試報名費80元,在一試結束并出榜后現場收取。一試發榜、二試交費地點等信息見準考證。
4.網上交費視為考生已確認所有報名信息無誤。交費成功后,所有報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專業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報名,缺考考生費用不退。若網上交費不成功,則報名無效。
5.報名方式
我校音樂學院藝術類校考報名使用“藝術升網上報名平臺”。詳細流程、注意事項和要求,請查看我校招辦網站(bkzs.cnu.edu.cn)發布的“2019年藝術類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1)考生在手機安裝APP、實名注冊、按系統要求填寫基本身份信息、上傳照片、選擇考點、填報專業志愿信息并完成網上交費。
(2)報考我校藝術專業交費成功后無需在APP中“網上確認”。開放打印準考證前,確認狀態會自動變更為“已確認”。
(3)準考證打印開放后考生用電腦登陸網頁版自行打印準考證。
(4)不方便使用手機APP的考生也可使用電腦“網頁版”報名。但由于網頁版不能上傳照片,考生需在交費成功后再通過手機APP上傳照片。
(5)不方便使用手機APP上傳照片的考生須按下面要求參加現場照相:
考生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同時攜帶印有身份證(正面)及省統考成績單(成績未公布的可使用統考準考證)的復印件1份(兩項材料印在同一張A4紙上)到考點現場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準考證。
所報專業在考生所在省不涉及藝術類統考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現場照相不接受紙質照片或電子照片。
報考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以及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現場照相時間為2月13日14:00至16:30;報考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的考生現場照相時間為2月18日14:00至16:30。照相地點均為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大學生活動中心224。
(6)通過手機APP上傳照片的考生不需要到現場照相。
6.網上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以通過電腦網頁版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既未通過APP上傳照片,也未按時參加現場照相的考生無法正常打印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
7.考生填報各類信息時應在系統中仔細核對,確認所有信息準確無誤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誤、照片有誤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試院上報成績信息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8.港、澳、臺、僑考生的專業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科目、內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文化考試請咨詢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9.考生報名后應關注我校招辦網站后續發布的相關公告及通過報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二代證)。身份證丟失的,可用臨時身份證等國家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代替。
五、專業考試
1.音樂學(師范)專業
(1)考試科目及所占分數比例:
專業 |
一試 |
二試 |
技能測試 |
技能測試 |
筆試考試 |
音樂學(師范) |
聲樂主項
鋼琴副項 |
聲樂主項(42%)
鋼琴副項(28%)
視唱(8%) |
音樂聽辨(12%)
基本樂理(10%) |
鋼琴主項
聲樂副項 |
鋼琴主項(42%)
聲樂副項(28%)
視唱(8%) |
一試為技能測試,科目為聲樂和鋼琴,考生選擇其中一個為主項,另一個為副項。
二試包含技能測試和筆試考試。技能測試為聲樂、鋼琴和視唱,主副項須與一試相同。筆試科目為音樂聽辨和基本樂理。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科目要求
一試清唱,需自備譜例(五線譜原譜)。
二試如需伴奏,須在二試現場交費時提出申請。伴奏由考務組統一安排,不收取費用,考生需自備譜例(五線譜原譜)。不能自帶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帶。
一試:
·聲樂主項: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聲樂副項: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鋼琴主項:任選一首作品。要求背譜。
·鋼琴副項:任選一首作品。要求背譜。
二試:
·聲樂主項:歌曲二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聲樂副項:歌曲二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譜。
·鋼琴主項:①基本練習:兩升兩降調號以內的大小調音階、主三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②練習曲一首;③從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中外樂曲中任選一首作品。④可重復一試曲目,以上三項要求背譜。
·鋼琴副項:①基本練習:兩升兩降調號以內的大小調音階、主三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②練習曲一首;③從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中外樂曲中任選一首作品。④可重復一試曲目,以上三項要求背譜。
·視唱: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單聲部旋律,各一條。
·音樂聽辨: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各一條)。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2.音樂表演專業
(1)考試內容組合
專業 |
一試 |
二試 |
技能測試 |
技能測試 |
筆試考試 |
音樂表演 |
民族器樂 |
民族器樂(70%)
視唱(8%) |
音樂聽辨(12%)
基本樂理(10%) |
西洋器樂 |
西洋器樂(70%)
視唱(8%) |
民族器樂招生樂器種類:二胡、琵琶、笛子、古箏、揚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樂招生樂器種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長笛、巴松、圓號、打擊樂、手風琴
一試為技能測試,考生根據自己的樂器種類選擇民族器樂或西洋器樂,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二試包含技能測試和筆試考試。技能測試為,視唱、民族器樂或西洋器樂,樂器種類須與一試一致。筆試科目為音樂聽辨和基本樂理。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科目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試
·民族器樂: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器樂:樂曲一首。
二試
·民族器樂:樂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器樂:樂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視唱: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單聲部旋律,各一條。
·音樂聽辨: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各一條)。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3.錄音藝術專業
(1)考試科目及所占分數比例:
專業 |
筆試考試 |
技能測試 |
錄音藝術 |
音樂聽辨(15%)
基本樂理(15%)
音樂聲學基礎知識 (20%) |
綜合才藝展示(15%)
音樂作品聽辨、分析及模仿(15%)
專業基礎與基本素質(20%) |
專業滿分為100分。
(2)考試科目要求
如需伴奏,須在筆試后安排考試時間時提出申請。伴奏由考務組統一安排,不收取費用,考生需自備譜例(五線譜原譜)。不能自帶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帶。
·音樂聽辨:聽記音程(旋律音程及和聲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單聲部旋律(無升降號與一升或一降調號的旋律,各一條)。
·基本樂理:包括記譜法、節拍節奏、音程、和弦、調式調性、音樂記號等音樂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能。
·音樂聲學基礎知識:主要考察與音樂創作、表演和音樂錄音、擴音相關的中學數學、物理及電學基本知識。
·綜合才藝展示:①器樂(含鋼琴)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首。②如有其他藝術類特長(含器樂和聲樂)或作品可展示。
·音樂作品聽辨、分析及模仿:可以從樂器分析、情緒情感及變化、音樂元素及風格等角度對音樂作品進行分析,并進行模唱或節奏模仿。
·專業基礎與基本素質:考生從題庫抽取題目,就抽取題目進行回答。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1)考試內容組合
專業 |
一試 |
二試 |
舞蹈學(師范) 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 |
舞蹈基本功及個人條件(30%)
舞蹈表現力(70%) |
技巧組合(20%)
即興(20%)
舞蹈表現力(60%) |
專業滿分100分,一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二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2)考試科目要求
一試:
·舞蹈基本功及個人條件:①考試內容:軟開度、單一技術技巧。②服裝要求:女生盤頭、不化妝不帶頭飾、穿體操服、淺粉色褲襪、舞蹈軟鞋;男生白色短袖練功衣、黑色練功褲、舞蹈軟鞋。
·舞蹈表現力:2分鐘以內劇目(或組合)表現。自備音樂(存儲在U盤中),舞種風格不限,不允許穿演出服及化妝。
二試:
·技巧組合:1.5分鐘以內,無音樂伴奏,包含跳、轉、翻類技術技巧組合。
·即興:音樂即興
·舞蹈表現力:2分鐘以內劇目(或組合)表現。自備音樂(使用MP3格式存儲在U盤中),舞種風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裝、化淡妝。
六、錄取原則
1.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錄音藝術、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等專業只錄取參加相應專業當年校考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2.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藝術類專業凡涉及招生省份藝術類統考的,考生必須參加招生省份藝術類統考并成績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藝術類錄取原則參加錄取。我校藝術類專業在各招生省份是否涉及藝術類統考,以及各專業涉及的統考類型,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教育考試院發布的藝術類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為準。
3.在福建和陜西兩個招生省份,我校音樂學(師范)和舞蹈學(師范)專業只招收文科生,錄音藝術專業只招收理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統一排隊錄取。
4.各專業錄取排序規則如下:
(1)音樂學(師范)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2)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3)錄音藝術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校考成績(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成績滿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50%),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4)舞蹈學(師范)、舞蹈學(師范,京籍單列)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招生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5.學校在錄取時全面考察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及體檢等情況。填報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志愿的,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進行錄取。因考生填報志愿與校考合格專業不符,造成不能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6.海南省考生文化課成績采用標準分進行錄取。
七、其它說明
1.各位考生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規則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2.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9年4月15日以后發布,具體發布方式請關注招辦網站公告。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教育考試院,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3.畢業生就業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師范生就業還須按照《關于加強和改進師范生培養與管理的意見》(京教人【2016】22號)執行,入學前,須與學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4.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5.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6.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本科招生網:http://bkzs.cnu.edu.cn
聯系電話:010-68902528(音樂學院)/010-68902995(招生辦公室)
微信公眾號:cnuzhaoban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D2口出站,沿三環路向南步行約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運通103、701路、323路、運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車在“花園橋南”站下車。
首都師范大學(東一區)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
地鐵:9號線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車在“首體南路南口”下車;乘坐121路,56路,61路,運通106路,快速公交4號線等公交車在“白堆子口東”下車;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號線在“白堆子口西”下車。
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地址及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運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運通103路公交車在“花園橋南”下車;乘坐73路公交車在“花園橋南”(北行)下車;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車到“花園橋南”(南行)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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