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2019-02-11 17:14:20
學院簡介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教育的最高學府,是培養少數民族高級音樂人才的搖籃。已向社會輸送了數千名優秀的音樂人才,成為各地區音樂創作、表演、教育和音樂研究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及中堅力量。
學院已形成融教學、學術、創作與藝術實踐為一體的辦學模式,成為國家級“民族音樂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驗區”,國家級“特色專業(音樂學)”建設單位。包括本科、研究生兩個教學層次,設音樂學、作曲、聲樂、民樂、少數民族器樂、管弦、鋼琴、音樂教育等8個系的40多個本科專業方向和音樂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少數民族音樂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雄厚的師資隊伍,在編教師83人,高級職稱37人,碩士生導師44人,博士生導師3人,博士10人、碩士46人,國家“萬人計劃項目”入選一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一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二名、全國“寶鋼優秀教師獎”獲得者兩名。創作了《木雕的傳說》《涼山巨變》《狼牙山五壯士》等影響廣泛的音樂作品。
音樂學院堅持以傳承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為辦學宗旨,努力構建少數民族音樂的教學、科研、創作與開發中心,逐步實現完整而科學的特色學科體系。已成熟的特色課程體系有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中國少數民族聲樂表演、中國少數民族器樂演奏等,并結合這些課程創編了《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概論》《中國少數民族交響樂作品集》《中國少數民族風格室內樂獲獎作品集》《《中國少數民族單聲部視唱教程》《中國少數民族二聲部視唱教程》《中國少數民族音樂聽寫教程》《中國少數民族單聲部、多聲部聽寫教材》《中國少數民族鼓舞節奏訓練教程》《中國少數民族音樂風格視唱作品集》《冬不拉演奏教程》《熱瓦甫演奏教程》《四胡教程》《火不思演奏教程》《中國少數民族風格合唱曲集》等30余特色教材。在國內最先將“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確立為獨立的本科必修課程,實現了中國民族音樂的多元化特征教學目的。
音樂藝術是實踐的藝術,學院成立有少數民族青年管弦樂團、少數民族室內樂團和少數民族青年合唱團。這些樂團先后參加國內外各類學術交流演百余場,鍛煉了學生實際表演能力的同時又為民族音樂的傳播做出了貢獻。
為加快培養少數民族藝術優秀表演人才,自2016年開始,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開設“民族英才班”。民族英才班包含聲樂和器樂兩個表演專業的多個方向,在遵循專業音樂教育普遍規律的同時,強化培養中的民族性,努力構建民族特色鮮明、現代化音樂教育突出的創新型教育體系,實現民族音樂教育現代化模式及民族音樂人才的輩出。在“民族英才班”的招生環節,實施與以往不同的辦法,實現招收少數民族音樂人才工作的改革創新與新突破。
為滿足民族地區中小學音樂教育專業師資人才需求,加快培養少數民族音樂教育優秀師資人才,2019年開設音樂教育民族班,計劃招收少數民族考生18名。
專業簡介
音樂表演專業(含“民族英才班”聲樂、器樂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技能,并具備民族樂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與技巧,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音樂表演專業(少數民族樂器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少數民族樂器演奏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藝術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能夠在本專業領域從事少數民族特色樂器的研究與教學,傳承、發展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專業人才。本專業以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為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少數民族音樂創作和少數民族音樂理論研究、教學、編輯等方面工作的高級人才。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有扎實的音樂學基礎理論知識、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備多層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的綜合型高級音樂學專業人才。畢業生可在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文化機關以及廣播、出版等行業從事與音樂相關的研究、編輯、評論、管理、傳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專業最終錄取時,各省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數的20%(少數民族考生除外)。
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方向
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高級音樂教育人才,畢業生可在中等專業學校和中小學進行音樂教學工作,也可在音樂教育行業進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專業為四年制本科,合格畢業生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學費標準
表演類專業:10000元/年;
作曲及音樂學各專業方向:8000元/年。
2019年,音樂學院將面向全國招生169人,詳情如下:
專業 |
專業方向 |
內含器種及人數 |
總計劃數 |
音樂表演 |
管樂 |
單簧管2、雙簧管2、小號2、大管3、圓號2、長號2、長笛2、大號1、次中音號1、薩克斯1 |
18 |
弦樂 |
小提琴8、中提琴4、▲大提琴(洋樂2、民樂1)、▲低音提琴(洋樂2、民樂1)、豎琴1、打擊樂(民打1、洋打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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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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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樂拉弦吹奏 |
二胡8、笙1、嗩吶2、笛子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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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樂彈撥 |
古箏2、琵琶6、揚琴4、中阮2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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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樂器 |
馬頭琴2、冬不拉2、火不思3、熱瓦甫2、艾捷克1、四胡1、蘆笙1、手鼓1、少數民族吹管樂器(橫笛、蘇乃依、篳篥等)1、少數民族箏類樂器(雅托噶、伽倻琴等)1、低音馬頭琴1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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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男8、女16,限美聲唱法或民族唱法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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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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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
音樂教育民族班☆ |
只招少數民族,男6,女12 |
18 |
音樂學 |
8 |
8 |
|
音樂表演 |
民族英才班—聲樂★ |
只招少數民族,報考詳情以《民族英才班招生簡章》為準。 |
10 |
音樂表演 |
民族英才班—器樂★ |
10 |
注:★兼報民族英才班的各專業考生在兼報的專業與民族英才班均進入文考名單1:1范圍的情況下只發放民族英才班的文考證,具體原則詳見我校201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大提琴、低音提琴、打擊樂三個器種的招生計劃分屬于音樂表演專業的弦樂、民樂拉弦吹奏方向,其報名考試及錄取環節統歸于弦樂方向,新生進校后根據校考專業排名與志愿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相應計劃數進入到上述專業方向學習。
☆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招生計劃不分聲樂、器樂方向,考生均須參加歌曲演唱、器樂演奏、綜合才藝(僅復試進行)三個科目的考試,詳見專業考試內容及評分細則。
報 名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體型勻稱,五官端正的適齡考生。
2.音樂素質好,樂感好,音樂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達到中專畢業水平。聲樂方向要求考生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嗓音本質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樂方向要求考生牙齒平整,手指、舌頭靈活,腹肌反應良好;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考生具備較好的音樂理論及創作基礎。
3.中專或高中畢業;
4.現役軍人報考須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
5.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未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實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方法
北京考點:
2019年音樂學院北京考點全程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納初/復試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查詢復試名單、文考名單……,不再進行初、復試現場確認。具體程序如下:
初試:考生須在2019年2月16日至2月21日18點前登陸我校招生考試系統(點擊進入),嚴格按照《報名須知》要求,準確提交各項報名信息,上傳真實且清晰的個人照片及身份證、省聯考合格證照片(未出省聯考成績的可以先用省聯考準考證),并于2月22日18點前完成網上交納初試費100元/專業,逾期未交費者視為放棄報考,不再補報名。
報名期間,招生考試系統的開放時間為早6點至晚6點,考生先提交報名信息,我辦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即可交費并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因報名資料不清晰,不完整等原因未審核通過者必須在報名截止日前重新提交,否則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及交費前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各專業《考試日程安排》,妥善安排行程并避免考試沖突,一旦交費成功,費用不退,亦不能更換報考專業。
完成網報的考生,請自行打印《準考證》、《考試須知》、《考場地圖》等材料并按其顯示的考試時間和考場提前一小時到校備考。
復試:2月27日晚復試名單在本科招生網公布后,進入復試的考生須于2月28日中午11:00前登錄報名系統交納復試費160元/專業,逾期未交費者視為放棄復試。復試階段的練耳聽寫考試將于2月28日下午2:00開始。
復試交費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統一生成個人各科目復試時間段,請考生自行查詢并根據個人時間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提前一小時到校備考。
京外考點(非民族英才班考生):
初試:京外考點初試須考生本人按《各考點報考時間地點安排》到各考點面報。初試合格名單于初試結束后在考點及本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復試:初試合格者進京復試,且須于初試結束后在本網“京外考點復試名單”查詢頁面點擊相應鏈接進入我校報名系統認真準確提交各項個人信息,上傳清晰的個人照片及證件照片,打印《考試須知》、《考場地圖》等材料,并于2月28日11點前完成網上交納復試費(160元/專業),逾期未填寫復試信息并交費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復試階段的練耳聽寫考試將于2月28日下午2:00開始。
復試交費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統一生成個人各科目復試時間段,請考生自行查詢并根據個人時間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提前一小時到校備考。
烏魯木齊考點考生注意:
1.報考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專業方向中如下器種:馬頭琴、低音馬頭琴、冬不拉、熱瓦甫、艾捷克、橫笛、蘇乃依、篳篥、手鼓的考生,初試、復試(二試和三試)均在烏魯木齊考點完成,合格者直接取得文考資格,文考名單將于3月中旬與本校考點所有文考名單一同公布。
2.烏魯木齊考點其余專業方向及器種均只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復試安排參照上述其他京外考點進行。
京外考點注意事項:
1.京外考點(民族英才班除外)僅接受考點省份及其周邊毗鄰省份考生報考,其余省份考生可參加北京本校考點考試。違反此規定者,參試成績無效。如京外考點所在省份對考生考點選擇及專業報考有限定,請參照省級招辦相關規定執行。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學(音樂學理論)專業方向不在京外考點舉行初試。
三、報名材料
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時需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復印件及照片由學校留存):
1.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無身份證者提供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和身份證號碼),臨時身份證無效。
2.省級招辦組織藝術類高考報名發放的材料或聯考準考證、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頭像彩色照片四張。
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的確認時間者,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對填寫信息不真實、報名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音樂學院各考點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安排
城市 |
報考時間 (2019年) |
報名及考試地點 |
備注 |
北京 (本校) |
初試網上報名及交費:2月16日至2月21日晚18點前提交報名信息,22日晚18點前完成交費。初試時間:2月25-27日。個人初試科目時間段及考場見交費后打印的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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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名單公布及網上交費:2月27日晚公布復試名單, 2月28日上午11點交費截止;復試:2月28日下午至3月3日。個人復試科目時間段待復試交費截止后統一安排,請屆時登陸報名系統或我校招生網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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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
報名:2月14日(現場報) 考試:2月15-16日 |
內蒙古藝術學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101號 |
亦接受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考生報考。 |
烏魯木齊 |
報名:2月20日(現場報) 考試:2月21-22日 |
新疆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 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金橋路699號 |
注:1.上表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在本網頁逐步更新,請考生務必保持關注。
2.呼和浩特和烏魯木齊考點舉行全國班聲樂、器樂各方向初試(少數民族樂器專業部分器種舉行初、復試),同時也接受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考生報考,詳見民族英才班招生簡章。
報名、考試費
報名費、一試費共100元,二試費80元,三試費80元。
專業考試
一、專業考試分為專業初試、復試(含二試專業主課、三試視唱練耳)。一試結束后,二試、三試同時進行。各專業各試具體內容如下。
二、考生可自帶鋼伴。
三、考生應根據初、復試公布的個人各科目考試時間提前一小時到校候考。逾期不到者不再補考。
四、凡要求一、二試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專業(詳見專業考試內容),考生報名時均須填寫一試曲目。
五、考生考試不得臨時更換考試器種,更換者成績無效。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19年專業考試內容
一 試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1.演奏音階一組(包括大小調、連音、吐音、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大中型協奏曲中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巴洛克時期、古典、浪漫及現代樂曲中選擇);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三個八度單音及琶音,三、六、八度);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克萊采爾以上;巴赫無伴奏一個樂章(慢板)。
2.中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練習曲一首;l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含民樂大提、少器大提):音階一組;包括單音、琶音;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含民樂低音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琶音;練習曲一首。
5.豎琴:自選一個調的音階、琶音。一首練習曲或樂曲。
6.西洋打擊樂:馬林巴:音階一組包括琶音;練習曲一首;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7.民族打擊樂:小軍鼓練習曲一首;中國大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演奏技術性肖邦練習曲一首。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樂表演(民樂拉弦吹奏)
二胡、笛子、嗩吶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笙:傳統笙曲目一首;鍵笙曲目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民樂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聲樂)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樂學方向
音樂技能考察,演奏兩首樂曲,具體要求如下:
1.鋼琴:一首練習曲(車爾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樂曲
2.其他樂器:一首練習曲;一首大型樂曲。
音樂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樂曲(器種不限)。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根據指定動機寫作不同情緒的單旋律,每一條旋律不少于16小節,限兩小時內完成。
2.基本樂理:考試內容包括基本樂理涵蓋的全部內容。
樂理考試主要參考書目:
李重光:《基本樂理簡明教程》,人民音樂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樂理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
二 試
音樂表演類所有專業方向及音樂教育方向二試均不可重復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演奏大中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或演奏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2.中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4.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5.豎琴:一首中型或大型樂曲(樂曲不同于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馬林巴:任選樂曲一首;小軍鼓:畢業序曲或其它樂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馬林巴樂曲一首;定音排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樂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一首。
音樂表演(民樂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嗩吶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2.笙:傳統笙曲目一首;鍵笙曲目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民樂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或民歌一首,大型樂曲一首。(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如加試第二樂器(主考樂器外的其他少數民族樂器)演奏并達到中級水平的考生,加計第二樂器分。
音樂表演(聲樂)
1.演唱歌曲一至兩首(不含通俗歌曲)。
2.兩首歌曲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音樂學方向
關于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理論素質、分析能力以及寫作能力的綜合考查,具體要求如下:
1.筆試:音樂學基礎知識(包括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三方面的知識)。
2.寫作:音樂評論創作。
3.面試:要求考生就音樂學以及相關知識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主要考查學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組織能力。
音樂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不得重復初試曲目,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樂曲(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3.加試綜合才藝展示;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作曲:根據指定主題,創作一首單主題(即展開性中部)的單三部曲式鋼琴曲,限四小時內完成。
2.和聲:范圍為《斯波索賓和聲學教程》一級關系轉調,限三小時內完成。其中包括:為高音配和聲、為低音配和聲各一道。
3.鋼琴:演奏程度在車爾尼299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可加試其他樂器。
4.面試:對考生進行音樂及相關問題的提問,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唱一首民歌或戲曲唱段(曲目自選)。
三 試(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所有通過一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視唱練耳考試。
練耳部分(筆試)
一、聲樂、民樂、管弦、打擊樂、音樂學(不含音樂教育民族班)
聽寫部分 (無升降號調內)
1.音組
2.音程
3.三和弦
4.節奏填空
5.旋律填空
二、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1.音階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2.音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3.三和弦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4.節奏聽寫(包含所有基本節奏)
5.旋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視唱部分
一、聲樂、民樂、管弦、打擊樂、音樂學(不含音樂教育民族班)
1.視譜即唱:無升降號調內視唱。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范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二、少數民族樂器、音樂教育民族班(模唱)
音組模唱
節奏模仿
旋律短句模仿
三、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1.視譜即唱:一升降號調內五線譜視唱,唱名法不限。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范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各專業評分細則
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
音樂學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技能(一試成績)10%+面試30%+音樂學基礎知識30%+寫作30%
音樂教育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專業二試成績(演唱40%+演奏40%+綜合才藝成績20%)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專業校考成績=鋼琴5%+作曲(鋼琴曲寫作)70%+和聲10%+面試10%+樂理5%
文考證發放及錄取原則
1. 根據復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隊(器樂類考慮器種),以不超過教育部規定比例發放文考證。
2.全國班各專業考生兼報民族英才班,且校考終試綜合成績排名均進入相應招生計劃1:1范圍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報考信息為準發放文考證,其余專業不再發放文考證。
3.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必須達到合格要求。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方向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僅作參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錄取。
4.音樂表演(聲樂)、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方向按考生綜合成績分男女生排隊發放文考證以及錄取。
5.我校將于2019年3月中旬在本網開通成績查詢系統,并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及成績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時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學藝術類專業文化考試準考證》。
錄取原則:2019年藝術類文化線劃定及錄取原則以我校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為準,請考生保持關注。
文化考試
文考生信息由我校統一報送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請勿填報未取得文考證的專業,如因專業志愿填報錯誤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填報高考志愿時所報專業代碼由各省級招辦編制,請考生以本省招辦發布的志愿填報資料為準。
聯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電 話:(010)68932902,68933922(傳真)
網 址:zb.muc.edu.cn
E-mail: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
電 話:(010)68932035
網 址:yy.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