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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廈門大學 2017-01-09 18:42:00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廈門大學位于廈門島南端,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這里風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藝術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現有全職教師106名,其中教授30名,副教授30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獲準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準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準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2006年開始招收藝術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開始招收文化創意與藝術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獲準設立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和設計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點;2014年獲準設立音樂表演理論、造型藝術研究二級學科博士點。學院各專業同時面向海外招收外國留學生和臺、港、澳、僑學生。目前在校本科生914名,在校碩士生399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依托廈門大學作為綜合性重點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以學兼中西為基礎,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特色學科,培養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于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一、招生計劃
(一)專業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設計系 2017年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1、音樂系(122人)
(1)音樂表演專業(需參加我校校考):72人 。具體各項目計劃如下:
鍵盤方向:鋼琴12人,手風琴1人,雙排鍵電子琴1人。
管弦樂方向:小提琴10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5人,低音提琴2人,長笛2人,單簧管2人,雙簧管2人,大管2人,小號2人,圓號2人,長號2人,大號1人,豎琴2人,打擊樂2人。
聲樂方向:12人。
民樂方向:二胡1人,笛子1人,琵琶2人,揚琴1人,古箏2人,塤(含陶笛)1人。
(2)音樂學專業(不用校考):50人 。其中: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40人(福建省內20人,福建省外20人)。
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10人。
2、美術系(65人)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不用校考):10人。
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不用校考):55人。
3、設計系(75人)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不用校考):75人。
(二)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
1.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招生計劃編制原則,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方向)不編制分省計劃,不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類)安排分省分專業(類)計劃,具體招生計劃請考生在填報志愿前,查閱廈門大學招生網(http://zs.xmu.edu.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2. 我校藝術類各專業實行文、理科兼招。因招生計劃數有限,我校藝術類專業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3. 對于藝術類專業計劃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將根據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具體要求安排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二、 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
三、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2017年我校招收的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繪畫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全部采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專業校考
1. 校考對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4個方向)各項目的考生。其中,鍵盤、管弦樂、民樂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樂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樂考生,若參加校考,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 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名條件和專業校考范圍的考生,請于2017年2月13日-2月20日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生按要求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并繳納報考費,系統將自動生成《廈門大學2017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報考其中的一個項目(樂器),不得兼報。
3. 寄送材料:考生須于2017年2月23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將以下初試材料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考試中心;郵編:361005。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請統一使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逾期寄達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還。
①《廈門大學2017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無居民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③DVD視頻光盤和U盤各一份(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需制作成DVD視頻光盤,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及表演服裝、場地背景等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信息),光盤上需用記號筆(油性筆)注明網上報名號、考生姓名和曲(節)目名稱,U盤需貼上標簽并注明網上報名號和考生姓名,U盤內存儲內容標題(文件名)為考生考試方向,例如鋼琴.mpg(其中mpg為視頻格式。標題上不得出現考生姓名、報名號、曲目等信息)。
4. 初試:我校將組織評委對考生提交的DVD視頻內容進行專業評判,擇優確定參加復試名單。復試名單將于2017年3月14日晚前公布,考生可通過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
我校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以考生參加復試的成績作為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
考生寄送光盤和U盤不符合規格要求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5. 復試現場確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于 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藝術學院(廈大海濱東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予安排復試。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無居民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報考證和本科合格證原件;
③我校音樂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取得復試資格后,考生可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等有關材料。
6. 復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下午-19日(具體復試日程安排見報到現場公告,我校可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整考試時間)。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7. 廈門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初試、復試考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廈門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樂理與視唱練耳考試大綱見附件2。
8. 報考費:170元/人(閩價費[2015]267號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支付。報考費一旦繳交,無論是否寄送報考材料和參加考試,恕不退還;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 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各項目(樂器)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各招生項目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 :1。專業校考成績和上線考生合格證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看、下載,我校不再另行寄發。
四、 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本省組織的高考。
五、 志愿填報1.報考我校美術系和設計系招生專業的考生,如我校2017年在當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計劃,只需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對應專業志愿。其中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方可填報。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時安排美術系和設計系的招生專業計劃,考生可以兼報。
2.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的考生需要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愿。
3.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四個方向)的考生,須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校考并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愿。凡已合并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
4.考生可以根據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的計劃安排和自身獲得我校音樂表演校考合格情況,考慮是否兼報。
六、 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2.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注:我校的藝術教育本科專業是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的錄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我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項目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按照考生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凡已合并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考生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校考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取。
注:①以上“出檔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②專業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在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合格出檔考生中,按照
我校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③對福建等省份實施“一檔多投”而造成錄取后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布招生計劃的項目(樂器),我校無法再錄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
④部分音樂表演項目(樂器)如無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減少)本年度該項目(樂器)的招生,收回該項目剩余招生計劃在高考錄取時統籌使用。
⑤按繪畫專業、設計學類招收的2017級新生,入學后將按照學校和藝術學院有關專業(方向)分流的規定進行專業(方向)分流。
⑥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七、 臺港澳僑學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要求和錄取規則
1. 我校2017年藝術類面向臺港澳僑招生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2. 擬報考廈門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的臺港澳僑學生,須按上述內地考生的報考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寄送材料,經審核取得復試資格后,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項目(樂器)專業校考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
3. 擬報考廈門大學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的臺港澳僑學生,須于2017年2月22日至3月7日通過廈門大學臺港澳僑本科生報名系統(網址后續公布)進行報名,我校將于2017年3月份在廈門大學另行組織專業校考并根據校考實際情況劃定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達到我校要求者方可報考我校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4. 擬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臺港澳僑學生文化課考試需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舉辦的港澳臺僑聯考。
5. 錄取規則:在聯招辦投檔我校且獲得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資格的臺港澳僑藝術類出檔考生中,我校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八、 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九、 監 督
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對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0299。
十、 入學與復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 附則
1.對于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藝術類專業。
3.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于本二線分為A、B線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線A線的6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采用本一線的5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將在專業校考結束后及時在網上公布校考成績和合格線,并及時公示校考合格名單。具體公布時間和查詢方式考生可留意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
十二、 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 0592-2180256
網址: http://zs.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電話: 0592-2184166 傳真: 0592-2184117
網址: http://ksz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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