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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2016-11-24 20:56:00
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與
設計學類(美術)專業統一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設計類統考)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一)考試科目
美術設計類統考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和速寫。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圖片的試題模式,速寫科目采用默寫的試題模式。
(二)計分辦法
總分滿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100分。
三、考試內容
(一)素描
考試內容范圍:靜物、石膏像、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等。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紙(考場提供),限用鉛筆或炭筆(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18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透視;(2)結構、體積、空間、質感;(3)整體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現技法。
(二)色彩
考試內容范圍:靜物(生活中常見物品)、風景等。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紙或水粉紙(考場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顏料(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18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2)色彩關系與色調;(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現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速寫
考試內容范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人物與環境的組合。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紙(考場提供),限用鉛筆或炭筆(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3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2)透視、結構、空間;(3)人物動態表現及整體概括能力;(4)速寫表現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