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2019-11-21 15:14:27
各市(州)、東風場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考試院、招辦、中心),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以下簡稱“藝術校考”)管理工作,提高組考水平,維護考試公平、公正,確保校考工作安全平穩實施,根據教育部和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與要求,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藝術校考考點設置
我省確定的藝術校考考點為:蘭州文理學院。
二、藝術校考考試時間
藝術校考于2020年2月12日開始,2020年2月底完成。校考的院校、具體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等將于2020年1月中旬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ganseea.cn)公布。
三、設立藝術校考的相關要求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自2020年起,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統考科類與藝術類本科專業對應表(詳見附件1)中所列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以下簡稱“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外,其余院校原則上不再組織校考。除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外,省外本科層次非獨立設置藝術院校中的公辦院校和經教育部審批同意跨省組織校考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若有充足理由確有必要補充考核時,應向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申請,經同意后面向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申請在我省設點的院校在我省投放的各類別招生計劃均不得少于10人(分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本科層次非獨立設置藝術院校中的公辦院校和經教育部審批同意跨省組織校考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可向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申請,經同意后可組織校考。高職(專科)院校不得組織校考。
(二)在我省設點組織藝術校考的藝術類招生專業按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藝術類專業交互系統中公布的為準。
(三)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校考的院校除外)及高職(專科)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本(專)科專業招生使用我省相同或相近專業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我省也不接收該類院校自行組織校考報送的專業合格成績。
(四)院校組織藝術校考相關專業必須為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專業;新增院校或新增專業在申請時須提供教育部批復文件或當地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點要在考試前審查前來組織校考校方人員的介紹信及證件,并與設點院校簽訂協議,明確相互承擔的任務與職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一份。
(六)省外院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專業,不得同時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市、區)考點接受我省考生參加相同專業的校考,以免造成同一考生重復考試。
(七)招生院校需提供院校所在省(市、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有關收費標準文件,并嚴格按照標準收費,不得向考生收取除此之外的其他費用。
(八)擬在甘肅設點組織藝術校考的省外院校須于2019年12月25至2020年1月6日登陸甘肅省體藝類招考智慧平臺(http://art.ganseea.cn)進行網上申報。設點院校必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將網上申報材料形成的《甘肅省藝術類專業校考申請確認表》簽章郵寄至考點院校。
(九)擬在我省設點組織藝術校考的院校若要在甘肅省體藝類專業招考智慧平臺以外的系統中組織考生報名及收費,須報備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否則將不能給考生安排考場。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月20日開始,考生可登錄甘肅省體藝類專業招考智慧平臺(http://art.ganseea.cn)進行報名并向主考院校繳納考試費(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代收),具體操作辦法詳見報名系統。在院校考試開始前5天零時結束報名;考試開始前2天,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自2020年起,在統考結束后劃定各專業統考合格線,考生統考合格后方能參加相應專業校考,統考類別與專業對照表見附件1。在對照表中未列出的專業,考生參加校考時無統考合格要求。
2.若院校校考專業名稱與附件中所列專業一致,但考試內容與我省統考考試內容完全不一致時,院校可向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申請免除統考合格要求,經審批同意后可對參加該專業校考的考生不作合格要求。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安排補報。
4.考生在網上報名且完成繳費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未繳費確認的,視為報名無效;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無論何種原因不參加考試的,不退還報名費。考生未報名或報名無效不得參加考試。
5.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定報考院校及報考專業,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修改所報專業。筆試考場座位、面試次序安排在報名結束后由計算機隨機生成,與報名先后順序無關。
(三)考試
1.考試當天考生要攜帶網上打印的準考證、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準考證(需要統考合格的專業還需攜帶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及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考點參加考試。
2.考生入場時必須接受監考人員的金屬探測檢查,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參考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錄音及攝像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一經發現帶入、使用上述違禁物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按考試違規處理。
3.美術考生除考試用紙張以外自備其他所有考試用品:平面畫板、畫架、鉛筆、橡皮、水粉等。
4.音樂、舞蹈考生除鋼琴以外須自備其他隨身樂器及表演服裝等物品。其中聲樂考生原則上進行無伴奏清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伴奏的,由校考院校向考點提出申請,經考點審核同意后,由校考院校提供免費伴奏。
五、成績的報送、查詢與管理
(一)專業合格成績的報送與公布
各院校須將考生校考專業合格成績等信息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在陽光高考平臺藝術類專業交互系統中報送。未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院校自行組織的校考專業合格成績,我院一律不予接收。
(二)專業成績合格比例
藝術校考成績合格標準應嚴格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執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
(三)專業合格成績查詢
我院將于2020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開通考生藝術校考成績查詢功能(考生查詢網址: http://www.ganseea.cn)。
(四)專業成績的管理
藝術校考院校要加強專業成績的管理工作,確保專業成績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我院匯總藝術校考成績后將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規定進行嚴格管理。逾期未報送校考專業成績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藝術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校考成績是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考點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藝術校考各項工作。各考點要成立由考點院校負責人和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成的考試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確保考試安全平穩實施。
(二)加強網上報名指導
2020年,我省繼續實行藝術校考網上報名,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針對報名工作的變化開展專項宣傳活動,確保藝術類考生全面掌握報名工作新規定、新要求。各考點要為不具備網報條件的考生設置報名場所并提供相關設備,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全力保障藝術校考網上報名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強考試安全管理
各考點要加強考試安全管理,規范考試操作流程,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選拔和培訓;要加強考點周邊治安管理,對干擾考點考場正常工作秩序的,及時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處理;要加強考場硬件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同時將所有考試過程錄像保留一年,省教育考試院將安排紀檢監察人員進行錄像抽查回放;考試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測試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測試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招生院校要按照普通高考試卷安全保密要求,切實加強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到試卷安全保密萬無一失,確保藝術校考公平、公正進行。
(四)加強信息公開
各設點院校要針對藝術類校考工作的特殊性,細化工作措施,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藝術類校考專業的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醒目標注報考要求,增強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透明性。確保各環節科學、規范實施,切實維護考生及家長的權益。
(五)加強紀律要求
省教育考試院將成立督查組,巡視檢查各考點的考試組織情況;藝術校考期間考點要成立督查組全過程監督檢查校考的實施細節。考點巡視員要加強校考全過程監督,特別是對重點崗位、重點時段、重點人群的監督,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第一時間上報。考點對藝術校考中違法、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由紀檢組負責調查違規事實,認定后按照《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違規人員處理程序》(詳見附件3)進行處理。
如果本文件與教育部新出臺文件有關規定不一致時,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附件:1.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統考科類與藝術類本科專業對應表
2.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聯系方式(略)
3.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違規人員處理流程
4.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違規考生情況記錄表
5.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違規告知書
6.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攜帶違規物品暫扣收據
附件下載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