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汕頭大學 2018-01-31 10:19:00
一、學校簡介
汕頭大學 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廣東省“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公辦綜合性大學,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
學校圍繞“有志、有識、有恒、有為”的育人目標,堅持以學生為本,進行大學管理體制的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2001年起,學校全面啟動以國際化為導向的改革工程,聘請外籍人才擔任執行校長、副校長、院長等職務,在課程、教學、資源管理及人事制度進行具典范意義的全方位改革,被李嵐清同志高度評價為“中國高校改革的試驗田”。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 是汕頭大學和李嘉誠基金會重點發展的學院之一,在一批享有國際盛名的藝術家、設計家領導下,學院的教學隊伍集結了一批志于藝術與設計教育革新,來自國內外知名高等學府的教授和著名設計專家,并不斷從國際業界中邀請和引入從事不同層面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業人士、中外著名設計師、藝術家來校講學及主持工作坊和教授各項專業藝術與設計課程。
學院著重提供各項優質、專業及多元化的藝術與設計課程,本著以專業技藝與人文科學并重的宗旨,融合中華文化與世界新觀念為基礎,發展以啟迪創意為本的藝術與設計專業教育,倡導學生發揮個人創意思維,擴展知識領域,提高文化素質。學院每年舉辦多個不同主題的國際研討會、國際藝術與設計作品展覽,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使其了解國際藝術新思潮及當代文化科技的最新發展,從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獨當一面,推動創意經濟拓展的藝術與設計專才。
學院現有專業教師4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6人,有海外留學背景及香港籍教師共23人,占師資總數54.8%。學院現有設計藝術學、美術學、MFA美術、MFA藝術設計四個碩士點。2018年,開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和藝術設計學等六個本科專業。
二、招生專業
三、招生計劃
2018年汕頭大學設計學類專業計劃面向廣東、江蘇、浙江、湖北、山東、廣西等省(區)招生。招生專業名稱及計劃數以各生源省(區)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四、報考資格
凡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規定條件,非色盲的藝術類(美術類)考生。
五、文化考試和專業課考試
考生必須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和各省(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六、錄取規則
藝術類(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是:對高考文化成績、統考專業成績都達到生源省(區、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非色盲的出檔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按考生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綜合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成績*40%+考生統考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滿分/統考專業滿分。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其戶籍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1.學費:每學年1萬元。
2.住宿費:按政府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九、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十一、咨詢及聯系方式
汕頭大學
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網址:http://www.stu.edu.cn
聯系單位:招生辦公室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6503666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E-Mail: o_zsb@stu.edu.cn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
網址:http:// www.ckad.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6502187
圖文傳真:0754-82903226
E-Mail:ckadbks@stu.edu.cn
文章作者:星干線
上一篇: 五邑大學2018年舞蹈學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