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改革,統籌做好我省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工作,優化術科考試工作流程,更好地維護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我省對2019年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有關工作作進一步優化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藝術類術科統考
(一)實行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術科統考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5號)要求,2019年起,普通高校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類專業招生術科考試實行全省統考。考試要求按《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廣播電視編導術科考試大綱》和《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舞蹈術科考試大綱》執行。
1.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時間:2019年1月12日;考試地點:華南農業大學。
2.舞蹈術科統考時間:2019年1月23日-27日;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二)美術術科統考
1.美術術科統考時間:2019年1月12日。
2.2019年起,美術術科統考考試組織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各地級市以上政府所在地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
3.2019年起,美術術科統考的《素描》《速寫》和《色彩》三個科目全部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
(三)音樂術科統考
音樂術科統考時間:2019年1月10日-22日;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四)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要求
1.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院校,以及其他不分省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的本科院校,美術類(含美術學和設計學)專業(雕塑、攝影、書法學和中國畫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
2.其他分省計劃的本科院校,美術類(含美術學和設計學)專業(雕塑、攝影和書法學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須統一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不得再在我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實行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的,原則上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在院校所在省份沒有實施省術科統考的,可直接使用我省術科統考成績,或在我省統考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二、體育類術科統考
體育術科統考時間:2019年1月10日-22日;考試地點:廣州體育學院。
三、術科統考繳費
2019年起,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報考費與高考報考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廣播電視編導術科和舞蹈術科統考報考費按照《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考生費收繳方案的函》(粵考院〔2014〕166號)音樂術科統考收費標準執行,每生200元。藝術類考生音樂術科統考和美術術科統考不得兼報。術科考生藝術類術科統考和體育類術科統考不得兼報。
各市教育局要根據今年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的優化調整情況,及時調整完善高中學校高三年級學生的教育教學安排。請各市招生辦(考試中心)、有關高校招生辦加強與本市、本校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認真做好2019年我省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各項準備工作,并加大宣傳力度,確保相關考生應知盡知。各市教育局、招生辦(考試中心)要及時將有關事項通知轄區內的中學和考生。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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