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未知 2017-12-20 11:20:00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實際,現將各專業統考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等證件(原件),在高考報名地的縣(市、區、特區)規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并現場攝像,領取《貴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
考生須按規定的考試時間、指定的考試地點持二代身份證和《貴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到考點院校,繳納專業考試費、進行身份證識別驗證并參加考試。
專業統考具體時間、 地點安排見附表; 考生在考點具體分組情況、注意事項等內容詳見考點院校公告欄。專業考試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相機及其它接收、傳送設備進入考場。
二、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統考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對形體結構、 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 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認識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速寫主要考查考生對形體動態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現能力。
素描、色彩、速寫單科滿分為 100 分,三科總分為 300 分。
2.評分參考
素描成績參考比例為:形體結構占 30%,造形特征占 30%,明暗關系占 20%,藝術表現占 20%;
速寫成績參考比例為:造形生動占 25%,結構比例占 25%,構圖透視占 25%,藝術表現占 25%;
色彩成績參考比例為:構圖布置占 20%,色彩和諧占 30%,造形質感占 30%,藝術表現占 20%。
3.考試內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默寫或照片摹寫等方式進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靜物、風景默寫或照片摹寫等方式進 行考查。速寫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動態默寫或照片摹寫等方式進行考查。考題形式:以文字命題結合圖形素材的方式呈現。
考試要求:卷面上不得噴灑任何定畫液體,不得污染、損壞考生信息欄上的相關信息, 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和有記憶功能的電子產 品進入考場,不得在考試區域以外作畫,不得篡改、污染考卷。
4.注意事項
(1)考試用紙:考試用紙一般為非標 4 開優質專用紙,由考點 統一向考生提供。
(2)其他用具:考試用筆、顏料、畫板、畫架及相關用具由考 生自備。
(3)輔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時,考生可攜帶輕便的充電式直流電吹風機(充好電,現場不能插交流電),用于吹干色彩試卷。
(4)時間安排:12 月 26 日至 27 日,考生在指定考點學校繳 納專業考試費、領準考證,28 日看考場 29 日考試,素描考試用時 180 分鐘,速寫考試用時 30 分鐘,色彩考試用時 180 分鐘。具體考 試時段安排如下:
0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寫
15:00—18:00 色彩
(二)音樂類統考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視唱練耳(口試)60 分、專業主科 240 分,合計總分 300 分。
專業主科為聲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的考生,此三項只能 任選一項進行考試;專業主科為少數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聲 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三項中任選一項加試(考生取得少數民 族特色合格成績只能填報使用該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專業志愿, 如考 生填報聲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專業志愿則需要在三項中任選一項進行加試)。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視唱練耳
考試內容:音組、音程、和弦、節奏、旋律模唱,視唱為簡譜或 五線譜。
(2)專業主科
①聲樂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試現場抽一首背 譜演唱,民族、美聲鋼琴伴奏,伴奏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 自帶;流行音樂自備伴奏(CD 碟)。
考試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試曲目,勝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
音準,節奏準確,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聲音音 色和力度的能力;聲音統一,換聲區聲音穩定,掌握歌唱共鳴;理解 和處理作品,有良好的藝術表現能力。
②器樂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試現場演奏一至 兩首曲目。考試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試曲目,勝任所演奏曲目的技術要求與 音樂要求,演奏姿勢規范,具有良好的音樂表現能力和音準概念,節 奏準確。
③少數民族特色考生聲樂演唱需用少數民族語言, 器樂演奏需用 少數民族樂器。
④作曲理論考生考查基礎理論(基本樂理及和聲)、寫作(歌曲 寫作及旋律寫作)、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
3.注意事項
為保證考場秩序,請按照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考試。
(三)舞蹈類統考
1.考試科目及分值
形體測試 120 分(其中形象、形體 40 分,舞蹈基本功測試 80 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其中命題即興 30 分,舞蹈動作 模仿 50 分),合計總分 300 分。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形體測試
形象、形體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氣質、身材比例好。
舞蹈基本功測試要求考生身體柔韌性強、 跳躍質量高, 能做到開、繃、直且姿態準確;旋轉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穩定性好,姿態準 確;能連貫流暢完成高難度技巧動作,且具有較強的表演能力和肢體 語言表現力。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現完整、動作熟練,作品風格把握準確,節奏清晰,有較 強的表演能力和肢體語言表現力。
考試要求:考生可穿練功服或舞蹈服裝(自備)。自備劇目音樂, 音樂需獨立刻制 CD 且只能有劇目音樂,格式為(WAV、MP3)。
(3)模仿
命題即興測試:考生以組為單位抽取一題命題即興題目(包含音 樂),考生試聽音樂 4 小節后,根據命題進行即興舞蹈。
考試要求:須緊扣主題、捕捉音樂形象,充分運用身體語言表達 呈現。
舞蹈動作模仿測試:每一組 4 個 8 拍至 8 個 8 拍的動作模仿, 每一組選派一名考生現場抽題確定模仿內容。教師現場示范教授 3 遍,第 4 遍由考生獨自完成。
考試要求:考生所模仿動作完整,姿態規范,節奏準確。
3.注意事項
考生在報名時須查看個人專業考試分組名單, 并清楚考試時間及 考場;考生須持準考證,提前 40 分鐘進入“舞蹈候考場”提前做好 專業考試準備,進入考場前準備好音樂光碟,穿戴好舞蹈練功服(緊 身服)、軟底鞋進入考場。
(四)播音與主持藝術統考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自備及指定稿件朗讀 100 分;即興評述 100 分;形象及才藝展 示 100 分;總分 300 分。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自備及指定稿件朗讀:考生先進行一篇自備稿件朗讀,然 后領取一篇指定稿件進行朗讀。
考試要求:考生普通話標準,吐字準確明晰,語言表達流暢;朗 讀時情緒基調把握較好,具有一定的現場表現力;嗓音條件符合相關 專業要求。
(2)即興評述:考生現場抽取考題進行評述。考題范圍涉及符 合高中生認知水平的文化、歷史、時政及社會熱點資訊。
考試要求:思維、應變能力強;語言流暢;邏輯清晰;內容充實、 健康;有見解,知識面廣,文化功底扎實。
(3)形象及才藝展示:考生現場單獨進行展示。形象氣質包括 上鏡效果、身高形體、肢體協調性等;才藝展示包括聲樂、曲藝、武 術、體操、舞蹈、器樂等展示。
考試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上鏡效果,聲 樂、曲藝、舞蹈、器樂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藝情況。
3.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參 加專業考試(提前 30 分鐘到候考區候考),專業考試結束后收復印 件歸檔。
(2) 考生須在進入考場前作好準備 (穿緊身衣褲, 不得化濃妝), 考試過程中不安排換裝、化妝時間。
(3)考生在才藝展示環節若需播放伴奏,須在進入考場前將伴 奏音樂提交考務工作人員。考場提供播放用 U 盤儲存 mp3 格式音頻 文件的設備;才藝展示所需樂器、道具由考生自備。不允許攜帶通訊 設備進入考場。
(五)廣播電視編導統考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面試 150 分 (廣播電視編導創意 100 分, 回答評委提問 50 分)、 筆試 150 分(電視欄目創意及策劃),合計總分 300 分。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面試
①廣播電視編導創意(考生隨機抽取考題)
主要考查考生:對中學語文教材所涉及的文學常識的掌握程度;對學習本專業所應具備的戲劇、戲曲、美術、音樂、舞蹈等藝術常識 的掌握程度; 對學習本專業所應具備的廣播電影電視基本常識的掌握 程度;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考試要求:在進行編導創意時必須嚴格按照題卡要求回答問題; 邏輯清晰、表達流暢、發音清晰;能夠言簡意賅地表達觀點,且內容 健康,觀點正確。
②回答評委提問
考查考生:形象、氣質、普通話水平、政治思想水平、文藝修養、 興趣愛好、形象思維能力、語言概括能力、即興反應能力以及語言表 達的邏輯性和思考的深度與角度。
考試內容:評委問答的內容沒有嚴格的固定范圍。一般是考生與 主考老師交談三、 四個題目或話題, 屬于問答式。 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對專業的基本了解程度和報考原因,考生的成長環境和專業背景;國內外重大事件尤其是影視娛樂界的最新動態和作品, 考生對社會生活 的關心程度以及對影視領域的了解程度;文學藝術的基礎常識,電影 電視藝術的一般常識,寫作、表演、音樂、美術等其他藝術上個人的 愛好、經歷、看法等,考生的專業優勢和潛力。
考試要求:回答提問時能準確理解評委問題,做出簡潔、準確的 回答,體態自然大方。
(2)筆試(電視欄目創意及策劃)
主要考查考生:對所應具備的廣播電影電視基本常識的掌握程 度;節目編導、策劃及創意能力;靈活運用相關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 問題的能力;學習本專業所必須具備的寫作能力。
考試要求:了解廣播電影電視的基本常識,有較強的節目編導、 策劃及創意能力;能靈活運用相關理論知識分析材料和解決問題,有 明確的主題指向,內容完整、充實;語言精彩流暢,專業性強;格式 規范,字數符合要求。
3. 注意事項
(1)面試時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考場,按先后順序完成所有規 定的考試內容后方可離開考場。
(2)電視欄目創意與策劃屬于應用文范疇,不能寫成感想式的 讀后感、隨筆、散文之類的文章,字數不少于 1200 字,要求觀點明 確,條理清晰,論據充分,論證有力。
(3)筆試時間 120 分鐘。
(六)表演統考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朗誦及演唱 90 分、形體和形象氣質測試 120 分、即興表演及特 長展示 90 分,合計總分 300 分。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朗誦及演唱
考試內容:考生自備一篇文學作品朗誦;并自備一首歌曲演唱, 無伴奏。
考試要求:語言流暢生動、吐字清晰、字音準確、節奏鮮明、聲 情并茂。音色音量好,具有較好的表現力、感染力;嗓音條件好,音 色優美,聲音圓潤、干凈、有音量。歌曲演唱有處理,樂感好,能抓 住歌曲演唱風格基調,吐字清晰,節拍節奏穩定正確,音域較寬,有 駕馭歌曲的能力。
(2)形體和形象氣質測試
考試內容:考生自備舞蹈或形體(武術、體操、戲曲身段等)表 演,并要求考生著緊身衣褲。
考試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條件和氣質修養、身體各部位比 例協調,動作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表情)、協調性好以及四肢 有一定軟開度和能獨立跳出一曲風格完整的舞蹈,有較強的爆發力、 控制力、表現力。
(3)即興表演
考試內容:現場抽題,考生即興進行集體小品或單人小品表演。
考試要求:審題準確、立意鮮明、構思嚴謹,表演時松弛、自信,投入真實,塑造的人物形象鮮明,行動積極,想象力豐富,善于與對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表演潛質。
3. 注意事項
考生進入考場前要準備好播放的音樂伴奏, 提前交給考務工作人 員,著緊身衣褲進入考場,不準化妝和戴美瞳。
(七)戲劇影視導演統考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面試:朗誦及命題編講故事 120 分,命題小品表演 100 分;筆 試:命題故事寫作 80 分,合計總分 300 分。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朗誦及命題編講故事
考試內容:考生自備文學作品朗誦;并現場抽題,考生根據題目 編講故事。
考試要求:語言流暢生動、吐字清晰、字音準確、節奏鮮明、聲 情并茂,音色音量俱佳,具有較好的表現力、感染力;形象思維能力、 想象力、創造力、語言組織能力好,編講的故事有事件、人物,主題 明確。
(2)命題小品表演
考試內容:現場抽題,考生根據題目進行小品表演。
考試要求:審題準確、立意鮮明、構思嚴謹,表演時松弛、自信, 投入真實,塑造的人物形象鮮明,行動積極,想象力豐富,善于與對 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表演潛質。
(3)命題故事寫作(筆試)
考試內容: 考生根據命題進行故事書面寫作 (字數1000字左右), 并進行不少于 3 個重要鏡頭(場面)書面再現。考試時間:120 分鐘。
考試要求:寫作內容健康、立意明確清晰、情節合理獨創、角色鮮明生動、結構合理巧妙、文字自然流暢。
3. 注意事項
命題故事寫作考試時間 120 分鐘,字數要求 1000 字左右。
(八)戲劇影視文學統考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面試 100 分(考生自我介紹 20 分,才藝展示 60 分,評委提問 20 分);筆試 200 分(故事編寫 80 分,影視作品評論 120 分),合 計總分 300 分。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面試
①自我介紹:考生簡述自己對戲劇影視文學的了解。
②才藝展示: 考生必須選擇與專業相關的才藝, 如朗誦、 講故事、 小品或戲劇、影視片段表演、說相聲等。
③評委根據考生情況提問。
考試要求: 自我介紹簡潔、 清晰, 能準確概括自己的特點或優勢, 對戲劇影視文學有明確理解;才藝展示中,編講故事主題明確,結構 完整,語言生動,形象鮮明,能構造感染人的情景,朗讀作品能脫稿, 對作品的情緒、節奏把握準確,表達清晰流暢;小品表演情節完整, 有細節呈現,表演過程連貫流暢;回答提問時能準確理解評委問題, 作出簡潔、準確的回答;面試過程中體態自然大方。
(2)筆試
①故事編寫,字數不少于 500 字。
考試要求:故事完整,情節設計自然;關鍵詞運用準確、得體;
有明確的主題指向,內容完整、充實;語言清晰流暢;格式規范,字 數符合要求。
②影視作品評論,字數不少于 1000 字。
考試要求: 能準確理解所播放視頻的主題內涵, 能抓住關鍵情節, 捕捉重要場景;有明確的主題指向,內容完整、充實,分析能兼顧思 想性與藝術性;對作品有自己的獨到感受,解讀的角度有新意;語言清晰流暢,專業性較為明顯;格式規范,字數符合要求。
考試時間:150 分鐘。
(九)書法學統考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楷書臨摹 100 分,行書臨摹 100 分,行書創作,100 分,合計 總分 300 分。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楷書臨摹主要考查考生對楷書筆法、字法的把握能力。楷書臨 摹選取古代經典楷書為范本,對范本進行對照寫實臨摹,考查應試者 掌握書法的基礎技能。
考試要求:按照試題所提供的范本樣式臨摹,不能隨意增減范本 字數,不能改變范本字樣的原有排序;準確地反映試題所提供范本的 用筆和結字特點,特征明確,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落款統一書寫試 題所規定的文字內容,不能增減,落款位置統一置于考卷左側。
②行書臨摹選取古代經典行書為范本,對范本進行對照寫實臨 摹,檢測應試者對書法書體的基本掌握能力。
考試要求:按照試題所提供的范本樣式臨摹,不能隨意增減范本 字數,不能改變范本字樣的原有排序;準確地反映試題所提供范本的 用筆和結字特點,特征明確,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落款統一書寫試 題所規定的文字內容,不能增減,落款位置統一置于考卷左側。
③行書創作考試, 主要考查應試者對書法藝術中傳統筆法、 字法、 章法的借鑒能力和創造能力,檢測應試者學習書法藝術的潛質,是書 法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科目。
考試要求:根據試題所提供的歷代經典古文詩詞內容,進行書法 創作;創作符合試題規定要求,筆法精到,字法合理,章法完整;落 款統一書寫試題所規定的文字內容,不能增減,落款位置統一置于考 卷左側。
3. 注意事項
(1)考試時間:楷書臨摹、行書臨摹、行書創作均為 90 分鐘。
(2)考點為每科考試提供一張四尺三開宣紙作為試卷紙;
(3)考點為每科考試提供一張草稿紙,禁止自帶其他紙張入場;
(4)考生自帶毛筆、墨汁、毛氈等相關工具。
三、專業合格線及成績查詢
1.專業合格線
(1)美術類:本科專業成績的最低合格要求為 3 門科目總成績 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門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
(2)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導演、 書法學及表演: 省內院校本科合格生源與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原則上 按 4:1 以內的比例劃定;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統考專業合格,其 本科專業成績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 180 分。
(3)音樂、舞蹈類:本科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原則上按 4:1 以 內的比例安排。
2.考生于 2018 年 2 月上旬登陸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信息平臺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不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四、有關事項
藝術類專業統考是高考的組成部分, 考點院校對專業考試過程要 實行有效監控,對在專業考試(含統考和校考)中違規違紀的考生及 相關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家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進行從嚴查處。其中, 凡在專業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替考代考、偽造騙取報名資 格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專業考試 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對于參與作 弊,失職瀆職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于構成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照相關法律處理。
來源: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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