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未知 2017-11-29 10:44:00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各單位(學校):
為做好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瓊府辦〔2005〕70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瓊府辦〔2013〕3號)、《海南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瓊教〔2016〕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今年高考報名的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已從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符合相關要求,同時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關條件:
(一)本省戶口考生在我省參加高考的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從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廳認定的我省高中階段學籍,并在我省高中學校修滿學制規定的年限。
2.高中階段在我省以外的學校借讀的人員(以下簡稱:“省外借讀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戶口3年以上(含3年,從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學或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同時參加了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高中階段的學籍,并在省教育廳辦理了借讀確認手續。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口,其法定監護人屬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的引進優秀人才(以下簡稱:“引進優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口,其法定監護人屬駐瓊副軍級以上部隊的政治部門確認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以下簡稱:“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項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報名,但只能報考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學校。
(二)外省戶口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以下簡稱:“異地高考”)的報名條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滿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級在我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在我省就讀6年,同時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我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6”報考條件)
2.考生本人小學一年級到高三年級在我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在我省就讀滿12年,同時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且就讀期間連續居住滿12年,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且不受報考批次限制。(以下簡稱:“異地高考2個12”報考條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本人初中階段在我省學校就讀并畢業,參加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并連續在我省就讀滿3年,同時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 并按規定參加我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 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科B批及高職專科學校。(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3”報考條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本人在我省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就讀經歷,并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以下簡稱:“異地高考3個有”報考條件)
“異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監護人在我省的居住時間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讀時間,從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監護人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從2017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三)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對口單獨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報名辦法及考試辦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符合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考生,也可報名高職對口單獨招生考試,但二者不能兼報。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
我省2018年高考報名分為“現場提交報名材料”和“網上報名及繳費”兩個步驟進行:
(一)提交材料時間
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每天8:00-17:30。申請報名參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應于以上規定時間到指定報名地點提交報名申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考生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憑報考卡進入高考報名系統,填報本人報名信息;網上繳納各項考試費用的時間截止于2017年12月8日17:30。
三、報名地點
(一)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在本人就讀的學校報名。高二年級未參加基礎會考或已經參加過基礎會考但要求更改基礎會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還須到本人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補充辦理基礎會考報名手續。
(二)“省外借讀生”在本人小學或者初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三)本省戶口往屆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中職生”)和在省外學校畢業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四)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考生,在本人就讀高中畢業學校報名;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往屆生在本人高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五)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縣招生辦申請報名。
(六)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請。
四、報名程序
(一)提交報名申請材料
考生本人持報名所需提交的證件原件和書面材料(見附件1,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內容)到報名點報名(不能委托他人報名),接受報名點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材料、申請政策性照顧加分材料(見附件2,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申請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需提交的材料內容)以及申請不受報考批次限制材料的檢查,并領取報考卡。考生所提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的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2017年12月2日前)補齊,逾期沒有補齊的,報名點不再受理其報名申請。
(二)現場采集相片信息
非本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或在我省未建立普通高中考籍的考生,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到市縣招生辦采集身份證上的照片,并在報名點現場采集近照;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的相片已在高二會考報名時采集,無須再采集。
(三)網上填報報名信息
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省考試局網站,憑報考卡上的卡號、密碼和驗證碼進入高考報名系統,完整、準確、客觀、真實地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見附件3,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網上報名信息填寫說明),并完成“升學指導測試”、“學生問卷”等報名程序。逾期不完成網上報名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考生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報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或操作失誤而造成信息錯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務必要妥善保管報考卡,其卡號、密碼、驗證碼、數字簽名私鑰和個人二維碼是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志愿填報系統填報有關信息的依據,因遺失、轉借他人或泄漏報考卡信息等造成個人報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開、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填報考試科類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設文史類、藝術文類(以下簡稱:藝術類)、理工類和體育理類(以下簡稱:體育類)共四個科類(我省不設藝術理類和體育文類),考生在報名時需選擇其中一個科類報考。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在網上填報報名信息時,除選報藝術科類以外,還需同時選報參加藝術專業考試的一個類別(專業考試類別分為: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類和書法類)。
報考體育類的考生在網上填報報名信息時,除選報體育科類以外,還需同時選報參加體育專項技術考試的一個項目(專項技術考試的項目為:女子100米欄、男子110米欄、200米、400米、1500米、鐵餅、鉛球、標槍、跳高、跳遠、男子三級跳遠、體操、乒乓球、籃球、排球和足球)。
(五)網上繳納考試費用
今年我省高考報名繼續實行網上繳費,考生在網上報名確認后,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繳納各項考試費用(含普通高考、藝術專業、體育專業、體育單招文化課等考試費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試費繳納后不予退還。在繳費過程中考生應隨時注意支付平臺和銀行給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網上繳費后,待系統顯示“繳費成功”方可退出。
根據瓊價費管〔2013〕775號和瓊發改收費〔2009〕1272號文,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須繳納文化課考試費38元,報考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另繳納藝術類專業考試費160元,報考體育類專業全省統考的另繳納體育類專業考試費160元。此外,報考體育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在2018年3月20日至21日登陸高考報名系統繳納體育單招文化課統一考試費每人每科38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考生免繳納各項考試費用,在報名結束后市縣招生辦將審核確認的貧困家庭考生名單上報省考試局核實后備案。
(六)簽訂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
在網上報名時,所有考生要認真閱讀《考生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并確認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承諾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
五、資格審查
根據海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我省2018年考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加分資格、申請不受報考批次限制資格的審查確認工作,實行“按部門、分項目”和“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審查、確認辦法。
(一)學籍審查
各市縣教育局要成立由招生、基礎教育、教育紀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籍審查小組,負責審查考生的學歷、學籍和實際就讀經歷情況。要將考生的高考報名信息與會考考籍信息進行關聯比對,對姓名、身份證號、考籍號、畢業學校等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要進行分類統計并進一步調查落實確認。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到班點名、查閱資料、座談調查等方式開展學籍審查工作,重點審查高一錄取的學校與當前就讀學校不一致、從省外轉學來我省就讀、“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考生實際在校就讀情況。
各中學要認真核查應屆學生的學籍、在校實際就讀和畢業情況,認真對學生的學籍情況逐一做出是否屬實的核查意見,并按照班級、年級、學校分別匯總成花名冊,由班主任、學籍審查負責人、校長分別簽名確認后報送市縣教育局審查。
(二)戶籍審查
各市縣教育(教科)局要負責將考生提交的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的復印件交公安部門審查;通過報名系統打印不在本市縣報名但其戶口在本市縣的考生戶口信息表,送交本市縣公安部門審查,積極配合當地市縣公安部門,加強對考生的報名信息與戶口信息關聯比對,加強對考生及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戶籍、入戶時間等情況的審查,加強對省外遷入戶口(即居民身份證號非46開頭戶籍)原始入戶材料、考生及監護人的法定監護關系的審查,堅決打擊戶口造假行為,嚴把高考報名戶籍審查關。
(三)加分資格審查
各市縣教育局要依據《海南省教育廳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瓊教〔2015〕14號)精神,認真審查高考加分材料,對有疑義的材料要深入調查核實,確保高考加分資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要將考生提交的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優先錄取材料分類、整理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送省考試局,并依據考生提交的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等有關材料,在報名系統上傳考生的有關特征信息。省考試局要及時將市縣提交的有關材料分類整理匯總提交給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對臺工作辦公室、省民政廳、省軍區、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和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等相關單位,由各有關單位對考生的加分資格進行審查確認。
市縣教育局要依據考生戶口材料中的本人及監護人戶口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地入戶的時間、學籍材料中考生畢業的學校,確認戶口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漢族考生是否符合“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漢族考生”的加分條件。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審核通過名單,并將確認的考生名單造冊加蓋招生辦公章后報省考試局備案。
省考試局應在2018年3月15日后在網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審查結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在校補習的往屆生由補習學校,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應屆考生記入畢業生登記表中,往屆考生記入《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五)其他材料審查
1.“引進優秀人才子女”的材料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審查確認。
2.“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的材料由省民政廳負責審查確認。
3.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審核確認“中職生”(含在省外學校畢業的“中職生”)的學籍情況。
4.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審核確認“省外借讀生”借讀情況。
5.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審查本地區“異地高考”考生法定監護人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6.各市縣招生辦指定專人做好殘疾考生信息采集、報送工作,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將《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花名冊》報送至省考試局,并提早對有意向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進行摸底排查。
7.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地方專項報考資格的審查,由各有關市縣招生辦公室根據公安部門對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戶籍審查的結果、考生學籍材料進行審查確認。
(六)審查結論
各市縣教育局要根據報名條件審查考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考生的學籍和學歷材料及有關部門的審查意見,在2018年3月10日前對考生的報名資格做出“同意報考”或“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需待審不限報資格”、“不同意報考”的審查結論,并分類列名冊報經市縣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負責人審批后,由市縣招生辦主任在報名系統上做出審查意見。3月15日后,考生可上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對“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和“不同意報考”的考生,市縣招生辦應通過書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確認。對經審核同意報考的考生,打印《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表》給考生簽名確認。
六、資格公示
各市縣要加強信息公開的力度,按要求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資格。要認真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加分資格、特殊類型招生報考資格、“異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試局、市縣招生辦、高中畢業學校和考生所在班級進行公示的“三級公示”制度,通過網絡、宣傳欄公告等為考生提供多種舉報渠道,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在本省普通中學畢業的應屆考生由市縣招生辦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同班同學”名單及班級同學電子相片,加蓋公章后,在考生所在學校和班級張榜公示,其余考生的報名資格及電子相片在各市縣招生辦的辦公地點公示。報名資格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6個學期的就讀班級、審核結論及市縣招生辦的舉報電話等,并在學校內和報名點設立舉報箱。考生相片公示內容包括:考生相片、報考卡號、姓名、性別、相片采集人及市縣招生辦舉報電話等。報名資格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各有關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舉報。
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考生、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引進優秀人才子女、“中職生”以及“異地高考”考生在省考試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畢業學校、民族、享受政策照顧加分項目、法定監護人姓名、審查部門責任人和審查部門的舉報電話等。
七、考生體檢
高考體檢工作是報名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的體檢結論是高等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均須根據報名所在市縣招生辦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醫院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逾期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考生自行到醫院體檢或復檢的結論不予承認。我省高考體檢時間定于2018年2月10日前進行,具體時間和體檢地點由各市縣確定。
各市縣要成立由教育局牽頭,衛計委、招生辦、體檢醫院組成的體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體檢工作。高考體檢工作應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機構進行。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為我省普通高考體檢工作的終檢醫院,負責對各市縣在體檢中遇到有關體檢標準、技術性、業務類問題的指導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義進行終檢裁決。
各市縣教育局要組織對體檢、復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在2018年4月15日前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4月30日前到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進行終檢。7月4日,我省將組織體檢不合格考生再次進行體檢,考生體檢前須簽訂承諾書,如體檢結論仍為不合格,則不給予投檔。
八、考生檔案
考生的檔案由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組成。
(一)考生電子檔案的建立
1.考生電子檔案內容。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報名信息、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享受政策照顧加分信息、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和考生的誠信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違規違紀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
2.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的采集。考生負責自行上網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市縣招生辦負責采集考生的電子相片并會同體檢醫院采集考生的體檢信息;省考試局負責采集考生的成績信息、享受政策照顧加分信息和考生的誠信信息,并匯總考生的各類信息,組建考生的電子檔案。
3.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的確認。考生的報名信息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志愿信息由本人在填報志愿系統中確認;體檢信息由市縣招生辦和體檢醫院共同采集并確認;享受政策照顧加分信息由省考試局根據有關部門的審查結果確認。
4.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的管理。考生的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專用信息,省考試局和各市縣招生辦要建立健全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的管理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確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考生電子檔案信息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修改。考生的電子檔案作為錄取依據僅提供給高等學校,未經省考試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二)考生紙質檔案的建立
1.考生紙質檔案的內容
(1)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的應往屆考生紙質檔案的內容為:①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表,②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復印件,③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登記表,④綜合素質評價綜合信息表(根據5個學期素質評價生成的綜合評價表),⑤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基礎會考成績單,⑥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屆生提交)。
(2)本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應往屆考生紙質檔案的內容為:①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表,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復印件,③畢業生登記表,④中等職業學校入學報考登記表,⑤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有關的學籍材料,⑥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屆生提交),⑦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成績單。
(3)省外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的應往屆考生紙質檔案的內容為:①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表,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證書復印件,③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材料(學籍材料內容與本省普通高中的應往屆考生和“中職生”規定的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考生本人在高中階段德、智、體諸方面情況的材料),④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屆生提交),⑤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成績單。
2.考生紙質檔案的組建、保管及要求
(1)本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的紙質檔案,由就讀學校負責組建和保管;其他考生的紙質檔案由報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負責組建和保管。檔案材料要內容齊全、完整,無錯漏。考生的紙質檔案應在高考錄取前建立。所有考生的檔案袋均需在袋口處粘貼《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檔案密封條》,并由檔案保管單位加蓋騎縫印章。
(2)檔案保管單位應建立健全檔案的保管制度,認真履行檔案移交手續。未被錄取或錄取后未到學校報到的考生檔案,由檔案保管單位統一保管。
(3)考生紙質檔案的移交。考生的紙質檔案由考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檔案保管單位領取,并在入學報到時自行攜帶和移交給被錄取的學校。考生領到本人的紙質檔案后應妥善保管,嚴禁擅自啟封。因保管不當造成丟失或因擅自啟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市縣要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我省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市縣實際,制訂本市縣高考報名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高考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及時參加報名。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為報名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做好服務保障
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全力為考生參加高考報名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通過設立咨詢電話和服務窗口,切實做好考生、特別是異地高考考生、殘疾考生的報名咨詢和指導工作。要在各報名點的醒目處張貼報名辦法、須提交的材料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要對不符合報名條件、不具備加分資格以及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以優質熱情的服務、務實高效的作風做好高考報名工作,贏得考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
(三)嚴厲查處違規行為
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嚴格實行問責制。各市縣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分別是學籍、戶籍審查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市縣要充分發揮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通過違規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以及對“高考移民”包庇縱容和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規辦理報名的有關人員和單位,要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和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屬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從嚴從重處理。
海南省教育廳
2017年11月14日
文章作者:星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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