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 表演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為朗誦、才藝、形體、表演四科,每科滿分50分,總分200分。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1.朗誦:由考生自選臺詞片段、散文、小說片段、念白片段、故事、詩歌或寓言任選其一,限時1分鐘以內,要求普通話標準,朗誦自然真實,咬字吐詞清晰、語言表達能力強。
2.才藝:由考生自選舞蹈、歌曲、戲曲,任選其一,無伴奏,限時1分鐘以內,要求音色優美,節奏、樂感強,對歌曲、戲曲的理解及表達能力強;有良好的基本功(軟開度、控制能力),作品程度較難,有良好的肢體語言表現力,形象佳。
3.形體:由考生自選舞蹈、行走表現、健美體操、藝術體操、武術、身段組合任選其一,無伴奏,限時1分鐘以內,要求肢體無缺陷,形象端莊、儀態優美,協調性、靈活度好;步態自然大方,有節奏感,富有朝氣,有親和力,身體表現力強。
4.表演:命題集體小品表演,限時3分鐘以內,要求思想內容健康,表演狀態松弛、生動活潑,在特定情境中組織行為動作的能力強、理解和感受作品透徹。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9年1月8日開始。考生應于2018年12月31日8:00至2019年1月4日18:00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具體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設在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平安大道210號中國中原大學生創業孵化園)。考生須于網上約考時間提前一個小時到達考點備考室。
四、考場規則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專業準考證和個體測試準考證按網上約定的時間參加考試。
2.考生進入備考區域不得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3.考生在備考室內由計算機隨機生成入場順序,每組9人,隨機抽取本組的考場號。遲到半個小時取消考試資格。
4.考生在候考室閱題備考,不得將手機等違禁用品作為表演道具,不得將試題帶離考場。
5.考生應按照要求進入兩個考場考試,并進行身份驗證(身份證對照、指紋比對、入場照相)。不能確認身份的考生,考試結束后到考務辦公室由主考核驗。進入考場后不得做自我介紹,立即應試,考完迅速退場。
6.考生只能報名考試一次,不得重報重考,領取兩張成績單后立即離開考場。
7.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8.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校考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其考試成績是高考成績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不僅取消其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而且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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