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內容 1.文學、文藝常識(50分);
2.材料作文(根據給定素材,編寫故事情節和評述)(70分);
3.影視作品分析(看片分析)(80分)。
三部分內容為兩份試卷,采用筆試的形式,滿分200分,考試時間3個小時。
二、考試要求
主要是考查考生對文藝文學常識知識的掌握;對給定素材的思維構思,寫作、編創的能力;對影視作品的結構把握,主題分析和藝術分析的能力。
三、考試時間與地點 2018年12月16日8:30-11:30
考試地點設在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具體由各市(縣區)招辦通知。
四、考場規則 1.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和身份驗證(身份證對照、指紋比對、入場照相)。
2.開考前40分鐘預備鈴響后,開始入場,15分鐘內入場完畢。考生入場后不得離開考場,直至本場考試結束。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3.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專業準考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
4.考生入場只能攜帶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等必備的文具。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書報、資料、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等非考試物品進入考場。
5.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實行分卷分時考試,按考試內容分兩部分,其中文學、文藝常識為Ⅰ卷,材料作文、影視作品分析為Ⅱ卷,兩卷分別密封。考生先考Ⅰ卷,時間30分鐘,考試結束后監考老師收回Ⅰ卷,考生不離場;隨后,考生觀看影視作品,觀影結束后,監考老師發放Ⅱ卷,考生作答,時間共150分鐘(含觀影時間)。
6.開始看片時,后排考生若看不清可在本序列適當前移,放片結束后回到原座位答題。答題一律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選擇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嚴禁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7.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答題卡,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8.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試題、答題卡帶出考場。
9.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10.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校考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其考試成績是高考成績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不僅取消其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而且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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