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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長江日報 2015-12-10 23:57:00
昨日,湖北省招委公布了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與往年相比,2016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有三大變化:音樂學類統考不再分專業方向;藝術本科(一)增設“平行志愿”模塊;各批次平行志愿可兼報不同統考專業類別。業內人士表示,批次志愿結構的改進,將有效滿足考生多樣化選擇需求,從而也降低了考生填報志愿的風險,考生利益得以充分保障。
音樂學類統考不再分專業方向
繼2015年之后,2016年我省繼續實行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全省專業統考。其中,戲劇與影視學類分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表演等4個專業方向。
值得注意的變化是,音樂學類不再分專業方向組織統考。考生報考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中的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等專業,需參加全省音樂學類專業統考。此前,我省音樂學類統考分為音樂理論、藝術管理、音樂教育、音樂表演等4個專業方向。
凡是報考省統考涉及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統考且達到全省統一劃定的專業合格線。所有院校招收這些專業時,不得接收未參加統考或統考不合格的考生參加校考,不得錄取未參加統考或統考不合格的考生。
藝術本科(一)增設“平行志愿”模塊
在保留以往的“梯度志愿”模塊基礎之上,2016年我省藝術本科(一)增設“平行志愿”模塊。“平行志愿”模塊用于填報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志愿,“梯度志愿”模塊用于填報組織了校考且使用本校專業合格證錄取的院校(專業)志愿。兩大模塊同步投檔錄取。
“梯度志愿”模塊設兩個院校志愿,1個一志愿和1個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平行志愿”模塊設6個院校平行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考生在填報藝術本科(一)志愿時,只能在“平行志愿”模塊和“梯度志愿”模塊中“二選一”,不能同時填報。
藝術本科(二)、藝術高職高專等兩個批次仍實行平行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可兼報不同統考專業類別
2016年藝術類平行志愿不再按美術與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服裝表演)、舞蹈學類、音樂學類等分類設置“平行志愿”模塊。
考生根據自己的統考合格成績,在每個批次的6個平行院校志愿中,可兼報不同統考類別的院校(專業)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中涉及多個統考類別專業志愿時,按專業志愿順序實行分類投檔。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填報志愿時不僅要填報院校志愿,而且一定要準確填報有效的專業志愿,并注意專業志愿的排序。專業志愿漏填或錯填或排序不當,都將影響投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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