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
文章來源:南京理工大學 2017-02-07 00:04:00
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簡章(設計學類專業)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辦法。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我校設計學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按大類招生,入學一年后根據學生成績和個人志愿在專業大類內進行細分。
2017年在安徽、河北、河南、湖南、江蘇、山東、浙江等7省招生70名左右藝術類考生,預計每省招生10名左右,具體名額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1、 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藝術設計事業;
2、 符合學籍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2017年藝術類專業報考條件,有較強的美術基礎,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專業考試安排1、報名要求江蘇考生只需參加江蘇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東、浙江考生除參加各省統考成績合格,還須參加我校在各省組織的專業考試,不得跨省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2、考試科目及分值注:專業考試統一為8K紙張,請考生自備畫具,包括小型畫板、鉛筆、橡皮、水粉筆、水粉顏料等。
3、考試安排四、專業成績查詢專業成績及合格考生名單將于2017年4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njust.edu.cn)查詢。
五、錄取原則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為原始卷面成績,不折算)。
六、收費標準設計學類專業學費:6800元/年
住宿費:1200元/年,由學校統一安排
七、保障措施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藝術類招生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工作,藝術類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藝術類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八、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14
咨詢電話:025-84315166(設計藝術與傳媒學院)
400-110-2882(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025-84315226
網 址:
http://zsb.njust.edu.cn微信公眾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相關政策可能相應調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返回2017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