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網上確認專業考試信息和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jseea.cn)公布的相關信息和注意事項,并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免錯過時間影響專業考試。
1.網上確認信息、網上繳費
(1)考生須于2018年11月14-18日(截止時間:18日下午17:00)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網上確認專業考試相關信息、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打印信息確認表。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7:30-22:00(18日為7:30-17:00)。
(2)音樂類考生在網上確認信息時,還須填報相關考試曲目信息,其中,主試或加試聲樂的考生必須從我省統一規定的聲樂曲目庫中選擇曲目。主試聲樂的考生須填報3首曲目,輸入曲目庫序號確定曲目;主試器樂的考生須填報2首曲目,具體包括:曲名、作品編號(如沒有則填“無”)、曲作者和樂器名稱;加試聲樂或器樂的考生還須填報1首加試曲目。考生不得填報名稱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的曲目,否則視為無效,非中英文作品曲名及曲作者請填寫中文譯名(注明語種)。考試曲目一經確認后,不得變更。
(3)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系統提供集體和個人兩種方式。集體用戶憑高考報名點代碼和管理員密碼登錄系統進行集體網上確認、繳費;考生個人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和密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登錄系統進行個人網上確認、繳費。網上繳費支持銀聯、微信、支付寶3種支付方式。
(4)網上支付完成后,考生須返回確認繳費系統查詢繳費狀態,防止因繳費操作異常而導致信息確認和繳費未最終完成。當繳費狀態為“繳費成功”時,考生方可打印信息確認表。
2.考點設置
(1)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各考點與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市對應如下:
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市、常州市、鎮江市
蘇州大學: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揚州市、泰州市
江蘇師范大學:徐州市、宿遷市
鹽城工學院:鹽城市
連云港市教育考試院:連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試院:淮安市
(2)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點:南京師范大學(筆試:仙林校區;面試:隨園校區)。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考點:南京師范大學(筆試:仙林校區;面試:隨園校區)。
3.準考證打印安排
(1)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省統考
考生須于2018年11月26-30日登錄系統查詢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并自行打印準考證。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
考生須于2018年12月4-7日登錄系統查詢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并自行打印準考證。
4.考試時間安排
(1)美術類專業省統考
考試時間:2018年12月2日(速寫:上午8:30-9:00,素描:上午9:10-11:40,色彩:下午14:00-17:00)。速寫收卷和素描發卷期間(9:00-9:10),考生不得離開座位。每門科目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生應按本人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
(2)音樂類專業省統考
筆試考試時間:2018年12月1日(下午14:00-16:00),面試從2018年12月3日起進行,考生應按本人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逾期不予補考。
筆試考生須提前4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前15分鐘起禁止考生入場;考試開始時,先進行練耳部分考試。
面試考生須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區,考生進入考場后,根據考務人員指令進行考試。
聲樂科目面試時,考試系統根據考生隨機抽取的考試曲目自動播放相對應的伴奏音頻,不再提供現場鋼琴伴奏。考生務必要仔細查閱《關于江蘇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專業省統考聲樂曲目庫和伴奏音頻的公告》(詳見附件),通過南京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網站(網址:http://music.njnu.edu.cn)下載伴奏音頻,并再次確認所下載的伴奏音頻為正確版本,以免影響考試。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
筆試考試時間:2018年12月9日(影評寫作:上午9:00-11:30,故事創作:下午14:30-16:00),面試從2018年12月11日起進行,考生應按本人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逾期不予補考。
筆試考生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影評寫作考試開始前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故事創作考試開始后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
面試考生須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區,考生進入考場后,根據考務人員指令進行考試。
5.其他注意事項
(1)考試前,考生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提前安排好住宿和交通,準備好相關材料和考試文具,按時到相應的專業統考考點考試,仔細閱讀《考生考試指南》和考點公布的有關信息。
(2)音樂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筆試科目實行網上評卷,考生作答前要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作答選擇題,必須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對應選項的方框涂滿、涂黑;如需改動,須用橡皮擦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選擇題,必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試卷、草稿紙及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3)根據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文件精神,凡報考有關院校的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實驗藝術、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校考的考生,須根據我省以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合格線在發布考生省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4)在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取消其高考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含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所有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同時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和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根據《刑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凡組織作弊、替考或幫助他人作弊,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考生自覺遵守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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