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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吉林大學 2016-12-12 22:51:00
吉林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藝術類)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音樂類高等藝術人才。
二、招生專業(招考方向)、計劃、學制及層次
計劃招生50人,其中聲樂13人(美聲10、民聲3);鋼琴5人;西洋管弦樂器25人(小提琴 4 、中提琴 3 、大提琴2 、低音提琴 1 、豎琴1、長笛2、雙簧管1、單簧管2、大管1、小號2、圓號2 、長號2、大號1、打擊樂1);民族樂器7人(二胡1、琵琶1、揚琴1、笛子1、古箏1、嗩吶1、笙1)。如部分招考方向無人報考或無合格生源,學校將招生計劃調至其它招考方向。考生只允許報一個招考方向,不允許兼報。
學制為四年,學歷層次本科。
三、招生范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南、江蘇、山東、廣東共12個省(區市)。
四、報考條件
1、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從事本專業的基本素質。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五、報考規定
1、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2、如果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藝術類本科相關專業考試,考生必須參加并獲得合格證。
六、報名辦法及繳費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欄目(http://zsb.jlu.edu.cn/sign_up/RegisterLogin.php)辦理網上報名手續,請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1寸正面免冠證件照、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無效)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提供的“2017年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原件。
2、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0日—25日。
3、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網上繳費截至2016年12月27日;網上繳費成功后,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4、考生于2016年12月29日—30日自行打印“吉林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考試準考證”。
5、考生必須保證報名信息的真實、準確,如有錯誤后果自負。
七、專業考試(考試現場全程錄像)
考試時間:2017年1月7日—10日
考試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考試內容:
初試:
(1)聲樂:準備歌曲兩首(中、外不限),現場抽簽演唱其中一首。
(2)鋼琴:快速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以上,含740)、復調作品一首(三聲部以上含三聲部)。
(3)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以上獨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兩個八度單音大小調音階及琶音(自選)、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C、豎琴:音階和琶音、中等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巴洛克時期或古典時期樂曲一首;
D、木管、銅管樂器:音階和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E、打擊樂:音階和琶音(兩個八度以上)、小鼓練習曲一首,包括滾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木琴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4)中國民族樂器演奏:練習曲一首或獨奏曲快板片斷、樂曲一首。
復試:
(1)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喉檢。
(2)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3)西洋管弦樂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銅管樂器: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B、低音提琴:奏鳴曲或協奏曲(自選一個快板和一個慢板樂章,與初試不同)、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C、豎琴:浪漫時期樂曲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D、打擊樂:小鼓和木琴(或其它鍵盤打擊樂器)演奏相當于協奏曲程度的樂曲各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4)中國民族樂器演奏:自選樂曲二首(與初試不同,抽簽演奏其中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
考試要求:
(1)器樂考生不允許伴奏,聲樂考生需伴奏者必須提供所表演作品五線譜(鋼琴伴奏譜),由學校統一安排鋼琴伴奏。所有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初試及復試演唱(演奏)過程中主考官有權要求考生在任意處開始,任意處結束。
(2)視唱考試范圍為一升號一降號或無升號無降號。
(3)樂理參考書目為《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八、文化課考試
考生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頒發“吉林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理科均可)。
九、錄取原則
文理兼招,全國統一排序。專業考試合格且須高考第一專業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我校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學費11000元。
十一、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及觸犯刑律者,交有關部門查處。
十二、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吉林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431-85168305,85168743。
十三、其他
1、考生考試期間,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2、考試用具、材料自備(鋼琴、木琴學校提供)。
3、對在招生考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查實,將取消其報名或考試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
4、請考生于2017年3月25-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證。
5、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原件、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原件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上述證件。
6、新生入學后,學習期間所用樂器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7、所有報名、考試、錄取等信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8、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相關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吉大南校)下車即是;或在火車站乘輕軌客車3號線到硅谷大街站下車,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
網 址: 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