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寧夏教育考試院 2016-10-26 20:06:00
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落實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充分體現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則,在借鑒區外藝術類專業統考辦法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對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辦法進行調整,現將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1、從2017年開始,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的素描、速寫、色彩三個科目的考試答題紙幅面均調整為8開;各科目統考閱卷的分檔、評閱及成績合成采用網上閱卷模式進行。
2、報考美術類專業目錄內攝影、書法學專業的考生,必須按美術與設計學類參加我區的藝術統考報名。對于招生院校提出書面申請將攝影、書法學專業按非美術類專業對待的,寧夏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校考成績錄取;對于未提交申請的招生院校,攝影、書法學專業仍按美術類專業對待,考生必須參加我區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的統考并合格,方具有參加招生院校攝影、書法學專業的錄取資格。
二、音樂學類
1、從2017年開始,音樂學類聲樂科目考試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我院公布的《2017年寧夏藝術統考音樂類聲樂曲目庫》內任選三首歌曲并在高考報名時填報,考試時由計算機從考生填報的三首歌曲中隨機抽取其中的一首歌曲,考生根據抽取曲目所標注的調高等要求參加考試演唱。使用聲樂曲目庫外的曲目以及計算機抽取外的聲樂曲目庫曲目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考試現場統一提供鋼琴伴奏,考生不能自帶伴奏。
考生可登錄寧夏教育考試網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載《2017年寧夏藝術統考音樂類聲樂曲目庫》。
2、從2017年開始,音樂學類的器樂科目考試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獨奏的演奏方式進行。除鋼琴外,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參加考試。器樂科目考試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選兩首獨奏樂曲并在高考報名時填報,考試時由計算機從考生填報的兩首樂曲中隨機抽取其中的一首樂曲,考生根據抽取的曲目參加考試演奏。使用計算機抽取外的曲目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3、音樂學類視唱、聲樂、器樂三個科目考試的評分,采用電子打分的方式進行,現場不公布成績。
三、舞蹈學類
舞蹈學類的考試分為專業條件測試、舞蹈即興表演和舞蹈作品表演三個科目,分設考場;考試評分采用電子打分的方式進行,現場不公布成績。
四、戲劇與影視學類
報考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戲劇與影視學類參加我區的藝術統考報名。考生持《2017年寧夏普通高校招生藝術統考準考證》,按招生院校要求參加相關專業的校考。
五、其他說明
1、我區2017年繼續開考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美術與設計學類的專業統考,不開考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的專業統考。
2、考生參加高考報名時,只能從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等4類藝術專業中選擇其中1種類別報名。不參加藝術統考報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和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錄取資格。
3、各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區內普通高校、高中學校,要利用多種渠道和途徑,宣傳我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統考的要求和變化,以便考生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請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將本通知發轄區各高中學校。
附件:2017年寧夏藝術統考音樂類聲樂曲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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