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區、市、行委)招生辦公室,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各在青招生藝術類校考院校:
根據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確保考試安全規范,公平公正,現就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統考現場確認安排考生在網上完成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 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高考報名登記表到青海師范大學教務處(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38號,青海師范大學城西校區田家炳學術報 告廳)進行現場確認后,方可參加藝術類省級統考)
現場確認時間: 2018年12月18日一20日
上午: 9: 00-12: 00
下午: 14: 00-17: 00(逾期不再補報)
省級統考考試費由青海師范大學按照我省招生報名考試費 收費標準收取,每生70元
二、省級統考時間、科目及分值2019年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包括:美術、音樂(含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民族工藝美術、播音與主持等五大類。
(一)考試時間
2018年12月22日一23日
(二)考試地點
青海師范大學城北校區(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
號)。
(三)各專業考試科目與分值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分),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為專項(17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為300
分。專項考試科目分為聲樂和器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其中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聲樂和器樂兩門科目的考試;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只須參加自己所選的一門主項科目的考試。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不得兼報。
聲樂、器樂考試一律不準帶伴奏員入場,考生可自備伴奏帶或伴奏盤,也可清唱或獨奏
3.舞蹈類:考試科目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為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類:考試科目為唐卡臨摹(100分) ,圖案命題設計(100分) ,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 ,滿分為300分
5.播音與主持類:考試科目為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 ,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三、有關工作要求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工作在省招委領導下,由省招辦統籌監督管理,青海師范大學和青海民族大學負責具體考務紐織實施工
作。
(一)加強考務組織管理,嚴格落實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要求。
考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紐織規范的要求,加強考務紐織管理,嚴格落實命題、制卷、保管、評卷等各項保密工作制度,完善考務管理薄弱環節的安全措施,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要認真制定考務實施細則及相關應急預案,合理設計考試流程,編印考試工作手冊,并于開考前報省招辦備案。
(二)做好考官選聘工作,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藝術類省級統考考官由省內考官和省外考官紐成,省外考官由考試承辦單位統一負責選聘和管理,并根據各考試科類的實際需求,進行隨機分配。省內考官要在省教育廳機關紀委、省招辦、考試承辦單位的相關紀檢工作人員以及社會督考員的現場監督下,按照考試所開設的科類,于開考前從省級統考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所有考官名單應作為秘密級事項進行嚴格管理。嚴格落實考試回避制度,所有考官和考務人員要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存在親屬關系或教學指導關系的,不得參與任何考評工作。嚴禁考試承辦單位的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等活動,嚴禁考試承辦單位為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違者將追責間責。要加強考試過程和評分過程管理,由考試承辦單位負責保管的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要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各科類考試要全程錄音錄像,畫面和聲音要清晰可辨,保存時限不得少于4年。凡經會議確定的結論性內容,應留存會議紀要。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考生報名、考官抽取、考試實施等工作。屆時,省招辦還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考生家長代表作為社會督考員,對省級統考全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同時派出省級巡視員加強考試巡查,確保考試公平、公開、公正。省級統考成績及合格考生名單將按規定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青海省教育考試網進行公示。
(三)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考試承辦單位要加強考場周邊安保和警戒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的考試秩序。廣大考生應遵守報名、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公平競爭。對在省級統考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淵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狄教育部33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 (教育部36號令)相關規定處理,同時在《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記錄單》上如實記錄,考生違規、違紀事實確認后,按規定記錄在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中。
四、成績發布及相關規定(一)考試承辦單位應于各專業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認真校驗過的考試成績數據,以數據庫(附光盤,DBF格式,包括考生號、姓名、各科目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的形式報送省招辦普招與會考處。
(二)省級統考專業合格標準由省招委確定,考試成績通知單和專業考試合格證經省招辦審核后于2019年1月中旬,由青海師范大學負責發放,考生可登陸青海省教育考試網(http: //ow.qhjyks. com/)查詢。
(三)除教育部規定的校考院校(專業)外,在我省開展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其他院校(含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專業),均應認可并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其自行紐織的專業考試和成績我省均不予認可。
(四)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包括省級統考和校考)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課考試。
五、校考報名要求及相關規定(一)我省藝術類考生可以根據校考院校招生簡章中的具體要求,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的校考。具備單獨紐織藝術類專業校考資格的院校為教育部批準的29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15所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專業)招生的院校(見附件1、2)以及國家部委所屬高校和省屬重點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
(二)校考的具體報名時間和方法,請考生及時上網查閱校考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簡章,并按院校要求自行到考點報名后參加考試。為配合校考院校做好報考工作,我省考生參加校考報名時,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和考區招辦出具的報考證明(注明考生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號,在規定位置粘貼小二寸半身照片并騎縫加蓋考區招辦公章)。
(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美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12月全省紐織的省級統考并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才具備參加省外普通高校紐織的校考報考資格。
(四)各校考院校應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青海省招辦報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將合格成績名冊加蓋學校招辦公章寄迭至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普招與會考處備案。聯系人:許強,電話:0971-6304876,傳真:0971-63048750
(五)各院校應確保考生相關信息的安全、完整、準確。因招生院校報送的數據不及時、內容不準確以及數據結構不規范,從而影響考生投檔或錄取的,遺留間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解釋。本通知如與教育部2019年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省招辦考試咨詢電話: 0971-6304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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