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山東農業工程學院 2018-01-15 10:22:00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2018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山東農業工程學院2018年藝術類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2018年招生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工作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農業工程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學校代碼:14439。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同時舉辦專科教育。
第八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監制的“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和學院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第九條 學校地址:
濟南校區:濟南市歷城區農干院路866號,郵編:250100。
北校區:齊河齊晏大街699號,郵編:251100。
第十條 學校概況: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前身是1971年組建的山東省“五七”干部學校;1983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委備案,改建為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201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改制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四十多年來,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人才。
學校設有濟南校區、北校區兩個校區,占地面積2671畝,校舍建筑總面積27萬平方米。現有15個教學院部,開設18個本科專業、25個專科專業,涉及工學、農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等6大學科門類,以工學、農學、管理學為主要學科。現有專任教師513人,其中副高級以上教師157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365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名,教育部高等學校骨干教師1名,山東省農業專家顧問團專家1名,山東省教學名師1名,山東省優秀教師7名,山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3名,山東省農業領域“653工程”專家1名,山東省科技興農先進個人3名。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83.65萬冊,電子圖書2085GB。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441萬元,建有食品安全檢測中心、國土測繪實訓中心、物流工程實訓中心、機電工程綜合實驗室等81個實驗室、實訓中心,103個實踐教學基地。
學校秉承“師生為本、發展為要、質量為先、特色興校”的辦學理念,以質量工程建設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強內涵建設。現有國家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及省級教改、特色專業7個,山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發展支持計劃專業1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群)1個,山東省企校共建工科專業2個。2010年以來,承擔教育部和省級教學研究項目近30項,獲省級教學研究成果獎6項;立項科研課題259項,其中國家級課題14項,省部級課題103項,獲得國家專利授權40項,榮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勵6項。建有食品科學研究所、機械電子與過程控制研究所、國土資源研究中心、三農問題研究中心、農業系統工程研究所等科研機構;形成了食品及農產品加工技術、機械電子、計算機、經濟管理等產、學、研結合的科技創新團隊;設有“齊魯講壇——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分壇”;出版有《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學報》。
學校2004年在山東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等級;2005年在山東省人事廳高校就業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等級;2006年被評為山東省高等學校“平安校園”;2007年被評為“山東省高等學校德育工作優秀高校”、“山東省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榮獲“山東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12年榮獲“山東省‘科技興農’先進集體” 榮譽稱號。2012年6月,被國家公務員局確定為“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特色實踐教育基地”。2013年被評為山東省社會科學普及活動先進集體。2014年學校被確定為“山東省就業創業省級培訓項目定點培訓機構”。
近三年以來,在校生參加國家級和省級大學生數學建模大賽、重要學生職業技能大賽、比賽50余種,230余人次榮獲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等重要獎勵。學生在計算機等級、英語四六級、專升本等考試中均獲得優異成績,學生考研率居同類院校前列。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就業工作,擁有一百多個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就業基地和創新創業教育基地,設有就業指導中心,負責指導、聯系、推薦就業,為學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指導和幫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開展。每年定期舉辦招聘會、雙選會、企業座談會等,近幾年年均180余場,大批用人單位直接到校與學生面談,簽訂就業協議,受到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近三年學生就業率保持較高水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的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的招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
本科:視覺傳達設計(美術類)
專科:動漫制作技術(美術類)、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美術類)、環境藝術設計(美術類)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六條 嚴格按照《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考生所在省有關藝術類招生政策執行,我校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照學生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確定錄取專業。專業分配原則為綜合分分數優先原則;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美術統考成績高的。考生如對專業分配有疑問,由我校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的查詢與公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網站查詢;學校網站查詢;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學校聯系方式
電話:(0531)88913864 (0531)85593864
傳真:(0531)88913864
郵編:250100
網址:http://www.sdaeu.edu.cn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農業工程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本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東農業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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