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山東農業大學 2018-01-15 14:46:00
山東農業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為做好山東農業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切實做到依法治招,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農業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農業大學。
第五條 國標代碼:10434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體,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聯系電話:0538-8242206
傳 真:0538-8247706
監督電話:0538-8242260
通訊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號山東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271018
E-mail:zsb@sda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指導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學校成立藝術類專業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考試安排
第十二條 學校藝術類招生計劃全部面向山東省內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編制2018年度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一)美術類專業:2018年我校美術類招生專業為環境設計(說明:室內設計和建筑設計)、環境設計(說明:景觀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具體招生計劃隨2018年普通本科專業招生計劃一并公布。
(二)音樂類專業:我校2018年音樂學專業,招生藝術文考生50人;錄音藝術專業招生藝術文考生20人,藝術理考生5人。
第十四條 考試安排
(一)美術類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組織美術類校考。
(二)音樂類專業:學校組織音樂類校考。
1.考試科目
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技能考試、視唱。技能考試包括主項、副項,主、副項為聲樂、鍵盤、中外樂器、舞蹈之一,并且主、副項不能重復。總成績中主項占80%,副項占10%,視唱占10%。
錄音藝術專業考試科目:筆試、技能測試、視唱。筆試包含樂理及音樂常識、和聲基礎(和聲部分主要考查初級和聲連接與分析)、歌曲寫作(為指定歌詞譜寫單二部歌曲,簡譜、五線譜均可);技能測試為鍵盤、中外樂器、聲樂之一。總成績中筆試占50%,技能測試占40%,視唱占10%。
兩個專業可以兼報,兼報的考生只需參加一次技能考試。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并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用,預約技能考試時間段,學校不設現場報名。
考生可于2018年1月31日-2月7日,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右側“網上報名”板塊,網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進行報名,報名費每生每專業120元,網上交費成功后請及時自行打印校考準考證(報考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還須于考試前一天下午2點后登錄山東農業大學招生信息網或者到筆試考試場地查看考場號、座位號及考試須知)。
3.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7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只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不需要參加筆試)
技能考試時間:2017年2月25日下午2:00開始,考生在報名時自己選定的時間段考試。
4.考試地點
山東農業大學北校區(泰安市岱宗大街61號)
筆試地點:5N教學樓
技能考試考點:音樂樓
5.考試要求
筆試:考生持二代身份證、專業報考證、校考準考證參加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筆試時考生須自備0.5mm黑色中性筆。
技能考試:考生持二代身份證、專業報考證、校考準考證參加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6.合格證發放
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專業分科類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sdau.edu.cn/)公示,公示無異議考生的《2018年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由考生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考生可于3月中旬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本人成績,打印合格證。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照考生綜合分投檔錄取。參加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且在山東省藝術類本科統考批次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投檔。考生進檔后,按照綜合分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專業分配原則為分數優先。
第十六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獲得學校《2018年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還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第十七條 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考生如對專業分配有疑問,由我校負責解釋。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按照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收費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農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學校藝術類的所有事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東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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