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是具有九十余年辦學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旅游城市青島。
一、專業簡介
中國海洋大學音樂表演專業以培養具有良好音樂藝術素質,掌握音樂表演藝術的基本理論和技能,能在專業文藝團體或部隊、企業文藝團體從事音樂表演,或在各類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音樂表演教學與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為目標,學制四年,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約9000元/年(如有變化按山東省物價局當年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本專業擁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導師在內的高水平專業教學人員,同時還長期聘請中央音樂學院、國家交響樂團、青島交響樂團、青島民族樂團等單位的著名專家承擔演奏、演唱等專業主干課的教學工作,設有“音樂文學”碩士點,有音樂表演、音樂創作、音樂理論三個研究方向,在文化產業管理博士點設有“藝術(音樂)文化管理”研究方向。
本專業除進行音樂理論教學外,還高度重視實踐教學和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在強化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訓練的基礎上,開設豐富的音樂理論和專業技能課程供學生選修,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還須參加多種藝術實踐活動,參加年度音樂會、畢業音樂會,完成畢業論文、通過畢業論文答辯等。
二、招生計劃
本專業文理兼招,2019年面向全國招生計劃為60名,招收項目包括:
1. 西洋管弦樂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馬林巴、定音鼓、小軍鼓)、豎琴、薩克斯。
2. 民族樂器:
二胡、琵琶、古箏、揚琴、阮、柳琴、笛子、笙、嗩吶、民族打擊樂(排鼓、大鼓)。
3. 聲樂: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4. 鍵盤樂器:鋼琴、手風琴。
注:
(1)我校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招生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各項目計劃可適當調整,個別項目無合格生源則不招生。
(2)各項目分省計劃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校考合格人數確定,具體以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為準。
三、初試
(一)網上報名
1.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對實行音樂統考的省份,考生還須取得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
2.所有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
2019年1月18日12:00。網上報名地址為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yslbm/)。
3.考生按照系統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各項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需為證件照,參照居民身份證照片樣式),選擇報考我校志愿,并繳納報名初試費120元/人。
(二)上傳初試錄像視頻
我校2019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初試采取審核考生上傳錄像視頻的形式。請考生在
2019年1月19日12:00前登錄中國海洋大學藝術類報名視頻上傳系統(http://bkzs.ouc.edu.cn/ysbm),按照相關要求上傳初試視頻。對考生錄制視頻的要求如下:
1. 內容要求:
所有項目均要求背譜演奏、演唱。
器樂:演奏樂曲一首;
聲樂:演唱歌曲一首。
2. 錄制要求:
(1)錄像視頻限定1個,視頻格式限定WMV、MP4、AVI、RMVB、3GP,視頻文件大小不超過300M。
(2)考生可自選1首作品,錄制時間不超過5分鐘,曲目較長的可選用復雜、高潮的章節,須體現嫻熟的表演技巧;器樂類考生不得使用伴奏,聲樂類考生可使用鋼琴伴奏或清唱。
(3)錄制開始時,請考生面對鏡頭報曲目,音像資料全程不得出現考生姓名、中學等提示性信息;音像資料錄制時只能采用一個長鏡頭,不間斷錄制,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期間不得轉切畫面;畫面應清晰、完整、連貫,不得采用視頻音頻編輯手段剪輯和修改。
注:
1.考生未按要求完成報名、上傳錄像視頻或視頻文件無法正常讀取播放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
2.初試考生擇優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三)初試結果
我校將于2019年1月31日前通過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ouc.edu.cn/)公布音樂表演專業初試結果和復試通知。
四、復試
1.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為
2019年2月23日-24日(2月23日為樂理筆試,2月24日為主科考試,具體考試時間以復試通知為準,屆時請關注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最新公告)
(1)主科(占總分的80%):
器樂:
鋼琴、手風琴:演奏樂曲三首(其中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中大型樂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樂器、民族樂器等: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
聲樂:
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作品均可,考生自備樂譜,建議為五線譜,學校統一安排鋼琴伴奏)。
器樂、聲樂的考試均背譜演奏、演唱;并分別抽簽進行視奏、視唱。
(2)輔科(占總分的20%):
筆試:樂理常識、聽音記譜各占總分的10%。
考生參加考試的路費、食宿費自理,考試文具自備,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請自備。
3.專業考試合格證的發放
我校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藝術項目需要的人數,按照考生的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同時按考生登記的地址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
1. 對高考總分超過各省市劃定的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所在批次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志愿和我校各藝術項目招生人數,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項目擇優錄取。
2.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錄取的藝術類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六、其它
1. 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
2.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紀、作弊考生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測試違規處理規定》執行。
3.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嚴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 我校藝術類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請自負。
5.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我校有關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查詢。
七、聯系方式
電話:0532-66782426 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注:2019年1月22日至3月3日為我校寒假,期間可通過電子郵件聯系。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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