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山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5-12-04 18:22:00
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2016年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2類。科類代碼藝術文“3”,藝術理為“7”。
根據藝術類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空乘類、其它類共11個專業類別。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專業類別,報名信息確認后發給《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簡稱《報考證》)。
(二)編制招生計劃時,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情況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不得組織專業考試。
美術類專業必須注明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校考成績。
藝術文、藝術理兼收的同一專業,必須分藝術文、藝術理編制2個專業代號,且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章程中明確說明錄取原則。
二、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
1.2016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管理,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以下簡稱市招考辦)承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
2.考試科目:造型基礎、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準考證》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網打印。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到市招考辦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礎;下午2:00—5:00色彩基礎。
5.評卷。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6.劃定分數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劃定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2016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7.統考成績的使用。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高職(專科)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
未達到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校考,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山東省也不承認其校考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于本校。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2016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普通高校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并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經山東省批準后方可安排專業考試。
4.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設置本校本科藝術類專業。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文理類招生,如有關高校有專業要求,也可進行專業測試,須隨本校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進行錄取,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類別。
5.省內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進行。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各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校的考試時間。
全省高考報名結束后,省內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索取密碼下載有關信息。聯系電話:0531-81916046。
(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考點考試
1.2016年山東省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凡經批準在山東省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只能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必須按《關于2016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招考[2015]124號)要求,與承辦市招考辦簽訂專業測試協議,報送、復核、確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信息。協議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專業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測試專業必須經教育部批準,并與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一致。
2. 2016年省外院校來山東省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一律使用山東省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與考試。承辦市招考辦在每個招生院校考試結束后,向招生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3.考生必須自行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sbm.sdzk.cn/art)進行報名、繳費和打印院校準考證。開始時間為2016年1月18日,截止時間為所報考院校開考前3天,春節期間(2016年1月30日—2月13日)網報系統關閉。考試前2天下載打印校考準考證。網報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4.考試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各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安排專業考試。
5.省外院校在山東省考點進行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管理,考點所在市招考辦承辦。各承辦市要按照《關于2016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省進行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招考[2015]124號)的要求,加強考試管理,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風考紀。
6.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準在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文件(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院校不能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擔。來山東省考點主持考試的招生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及山東省發給的密鑰作為有效憑證。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山東省考點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7.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派檢查組進行檢查。
(四)報送考試情況
1.專業考試過程中,各承辦市招考辦和省內各招生院校要將當天的考試情況(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以電子郵件方式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箱:e37_pzek2@sdzs.gov.cn)。
2.專業測試全部結束一周內,各承辦市及省內高校要將《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見附件1)、《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見附件2)、加蓋市招考辦或學校公章的違規考生信息登記表及電子版,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監察室(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515室,郵編:250011,電話:0531-86162757,郵箱:jj@sdzs.gov.cn)。
(五)發放合格證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試及評卷結束后,按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各學校應明確注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通知考生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六)報送合格考生庫
1.省內院校于2016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以下簡稱《數據庫結構》),報送合格考生專業成績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數據庫結構》、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報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2.各招生院校報送的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拒絕接收。報送專業成績時要注意:一是報送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報送招生計劃時的一致;二是若考生成績可以在幾個專業通用時,每個專業都要有該考生的成績記錄。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需關聯考生專業成績投檔,對因招生院校報送合格成績數據不符合要求而影響了考生投檔或錄取的情況,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3.對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院校,合格考生成績應隨藝術類專業合格成績一并報送。
(七)考試安全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期間,統設考點承辦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保障工作預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報名和考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場所。考生數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認真研究考試管理和考場設置問題,避免考生過于集中。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6年3月30日前,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寄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307室,郵編:250011),并將電子版發送至e37_pzek2@sdzs.gov.cn。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名稱、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
四、招生政策及考試信息
《現代教育·2016年藝術、體育類高考專業測試指導專刊》將匯總公布山東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以及省內院校、在山東省統設考點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的考試信息。不在山東省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院校,其專業考試安排,考生可通過招生院校網站查詢或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五、填報志愿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行網上填報志愿。
(一)藝術本科志愿設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一批。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獨立設置藝術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屬院校和經上級部門批準的院校;其余的本科院校歸屬藝術本科一批。每批次志愿設置另文通知。
(二)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志愿設置另文通知。
(三)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愿時,美術類考生既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的專業,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院校的專業;非美術類考生可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的專業,也可填報認可其它院校相同專業成績的院校的專業。
考生填報藝術高職(專科)志愿時,美術類考生可以填報除中央美術學院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人物形象設計專業之外在魯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非美術類考生,填報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非美術類專業、天津藝術職業學院的表演藝術專業、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務專業和航空服務專業、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等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的特殊專業,必須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證;填報其它專業,要與取得的專業合格證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填報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6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征集志愿時,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該批次缺額計劃為準,準確填寫所報的院校及專業代號。
(五)藝術類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內,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文理類志愿,且只能選一類填報;文理科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農醫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全國統一考試。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其它院校執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
七、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職(專科)美術類專業及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其它高職(專科)專業有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的按文化成績排序投檔。具體投檔辦法另文通知。
招生院校依據新生錄取名單,將新生錄取通知書直接郵寄給考生本人,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一)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考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范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中介進行嚴厲打擊。
(三)嚴格規范專業考試管理。要根據本文件精神制定詳細的招生考試及評卷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強相關涉密人員名單及試題(卷)內容的安全保密,確保考試安全實施。加強對評委的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并與評委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加強對考生報名材料、測試成績等重要環節的核查,對測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備案,高校須將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生的報名材料、測試答卷(或測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四)對被認定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并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罰。
(五)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發現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要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九、其他
本實施方案若與教育部2016年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新出臺的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1.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
2.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
附件1
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
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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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姓名 | 考生號 | 違規事實 | 行為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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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該表由監考員逐項認真填寫,甲乙監考員、主考簽名,以考點為單位匯總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察室。 |
附件2
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
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
考點 考場 科目
考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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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工具、材料 | 處 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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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考員簽字: 考點公章:
注:該表上聯隨作弊材料由市招考辦或學校送交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聯給考生。
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
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
考點 考場 科目
考生號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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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工具、材料 | 處 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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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公章:
注:該表上聯隨作弊材料由市招考辦或學校送交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聯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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