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東華大學 2016-12-30 01:25:00
東華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具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并且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在此基礎上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合作)、環境設計(中英合作)等專業: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滿分)×高考文化成績
說明:對于上海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上海市專業統考成績,不需要參加校考;對于其他省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2.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滿分為150分)。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合作)、環境設計(中英合作)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滿分為150分)。
返回2016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