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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上海商學院 2016-12-30 0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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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商學院藝術本科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錄取規則:
1.上海市考生:
(1)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市教委劃定的本科報考資格;
(2)高考外語成績須達到50分(含50分,滿分150分)以上(對專業成績位居報考學生前10名或錄取總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可降至45分);
(3)錄取時文理考生按錄取總分一起排序;
(4)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折合分(專業成績原始分×1.6)。
(5)按不超過上海藝術本科總計劃的120%劃定錄取總分最低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擇高分錄取的辦法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檔成績達到市教委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獲外語單科不限且直接錄取第一專業的資格。
2.外省市考生:
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當地本科最低資格要求,高考外語成績≥50分(滿分150分),錄取時文理考生按錄取總分一起排序,錄取總分(滿分100分)=(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100;按不超過各省藝術本科總計劃的120%劃定錄取總分最低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擇高分錄取的辦法進行專業錄取。若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有特殊政策的,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政策規定。
2016年上海商學院 藝術專科專業錄取規則:
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當地專科最低報考資格,錄取時文理考生按錄取總分一起排序,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按不超過各省藝術專科總計劃的120%劃定錄取總分最低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擇高分錄取的辦法進行專業錄取。若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有特殊政策的,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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