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上海招考熱線 2015-12-23 19:24:00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6年上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5〕41號)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專業考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確保2016年全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負責表演類專業統考的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接待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
二、市統考院校和專業
同濟大學 表演(影視劇表演)
東華大學 表演
上海師范大學 表演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表演
上海電影藝術職業學院 影視表演
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 戲劇影視表演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戲劇影視表演
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影視表演
上海市統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表演類專業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三、市統考科目、地點、時間、合格線的確定
1.統考科目及分值
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
聲樂100分,臺詞100分,形體100分,表演200分,四門總分500分。
2.市統考地點: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校區(華山路630號)
3.市統考時間:2015年12月20日(具體考試科目及時間見考試安排表)
4.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四門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確定市表演類專業統考合格線,于2016年1月中下旬向考生發出統考成績通知單,對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四、考試科目及內容
(一)聲樂:演唱(清唱自備歌曲一首)
(二)臺詞(學生自備朗誦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詩歌皆可)
(三)形體(學生自備各種舞蹈、武術、健美體操等,無伴奏帶)
(四)表演(按教師指定的題材,由學生做集體小品或生活練習,進行即興表演)
五、考試各科目的評分標準
分A、B、C、D、E、F等級,每等級具體賦分由專家組評定。各等級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聲樂:演唱(清唱自備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條件好,音色優美。吐字清晰。音準、節奏把握準確、穩定。音樂表現力強。
B.(80分-89分)
嗓音條件較好。吐字較清晰,音準、節奏把握較準確、穩定。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
C.(70分-79分)
嗓音條件一般。音準、節奏尚可。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
D.(60分-69分)
嗓音條件基本符合標準。音準、節奏不夠準確、穩定。音樂表現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條件不符合標準。音準、節奏不準確。完成樂曲演唱困難。
F.(1分-39分)
嗓音條件差,音樂基礎差。不能完成樂曲演唱。
(二)臺詞:學生自備朗誦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詩歌皆可。
A.(90分以上)
語言流暢生動、吐字清晰、字音準確、節奏鮮明、聲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較好的表現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語言較為流暢生動、吐字歸韻準確、節奏鮮明、音色音量較好,具有一定的表現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歸韻較準確、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暢,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歸韻不夠準確,語言問題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糾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歸韻不準確,語言感覺較差;音色音量較差,調整困難者。
F.(1分-39分)
吐字歸韻差,缺乏語言感覺,音色音量差,唇舌齒元音發音有缺陷者,或難以調整者。
(三)形體:學生自備各種舞蹈、武術、健美體操等,無伴奏帶。
A.(90分以上)
動作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表情)、身體柔韌度、協調性優秀且能獨立跳出一曲風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發力、控制力、表現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達標、但協調性(含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體表現力者。
C.(70分-7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現力一般,身體運動素質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動能力及一定的節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體操、廣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動作不太協調,節拍感較差,又羞于動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動作不協調,毫無節拍感,不敢或不愿進行形體表演者,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
(四)表演:按教師指定的題材,由學生做集體小品或生活練習,進行即興表演。
A.(180分以上)
審題準確、立意鮮明、構思嚴謹,表演時自然、真實,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鮮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潛質。
B.(160分至179分)
審題準確、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潛質。
C.(140分至159分)
審題基本準確,能夠基本完成表演任務,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夠鮮明。
D.(120分至139分)
審題尚準確,尚能完成表演任務,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鮮明。
E.(80分-119分)
審題不準確,表演較為緊張,不能完成表演任務。
F.(1分-79分)
表演過于緊張,木訥,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邏輯混亂。
六、考試方式與評分方法
每20名考生為一組。每個科目由5名評分教師(表演科目7名評分教師)組成評分小組,按考試評分標準,對參加考試的考生進行評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為考生該科目成績。
七、考務管理
市統考試區設在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校區(華山路630號)內。考場由上海戲劇學院提供,考場工作人員以上海戲劇學院老師為主,其它招生院校教師為輔組成。
市統考準考證起訖號:1690001——16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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