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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2018-10-22 13:42:54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考試對考生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定,為高校選拔適合專業培養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查要求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著重考查考生的綜合藝術素養、審美與觀察能力、造型能力及藝術表現能力。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素描、色彩和速寫科目均為必考科目,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寫150分,色彩150分。
四、各科目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素描
1. 考試內容:
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 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透視比例準確
(2)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
(3)塑造充分,體積感強
(4)形象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 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4.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速寫
1. 考試內容:
人物、場景
2. 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組合合理
(2)結構、比例準確
(3)形體、動態協調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 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4.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40分鐘
(三)色彩
1. 考試內容:
靜物、風景
2. 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造型準確
(2)色調明確,注重色彩關系的對比與統一
(3)強調色彩塑造能力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3. 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材料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備)
4.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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