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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16-10-08 20:54:00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招生簡介
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號)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資格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細則〉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號)規定,為加強對音樂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考試質量,我省普通高校音樂類招生專業考試將按照統一設置考點,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分的原則組織實施。報考省內外院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考試。
一、招生院校
2017年省內外招生院校、專業及代碼、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辦學性質及其它要求詳見四川省《招生考試報》2017年招生計劃合訂本。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須知
考生報名分文化考試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兩次進行,均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
(一)文化考試報名
文化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3個階段。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自行登錄各市州招考辦指定網址,按報名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輸入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姓名、性別、族別、身份證號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為準。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個人信息。
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屆高中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由所在學校組織或持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往屆生持本人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縣(市、區)招考辦進行現場確認。
(1)確認時,考生本人須認真核對網報信息,并對核實無誤的信息進行簽名確認,同時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未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其報名無效。
(2)縣(市、區)招考辦使用身份驗證系統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核對并校準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比對考生面頰和身份證照片,為考生現場拍照;隨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紋(若任一拇指指紋無法采集,則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紋,以此類推)。信息采集完成后,縣(市、區)招考辦打印“考生信息核對表”,交考生本人核對并簽名確認。無誤后,簽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考生須仔細核對報考證上打印的考生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準確,照片是否清晰。如果發現有誤,應立即要求縣(市、區)招考辦予以更改,否則將會影響考生的專業考試。
(3)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不能代辦,過時不再補辦。
3.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應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錄報名網址辦理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的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
(二)專業考試報名
專業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3個階段。
1.考生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ceea.cn),按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按網上提示完成專業考試報名費的繳費操作。網上繳費過程中,須仔細核對繳費信息中的收款單位名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支付金額、報考專業等內容是否正確,記下繳費訂單號并確認繳費已經成功。網報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
3.考生在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于2017年1月2日8:00至1月18日17: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據提示打印本人的專業準考證。
為保護本人的切身利益,請妥善保管好各階段報名的登陸密碼。未辦理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專業考試報名及繳費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及錄取。
四、專業考試
(一)各專業(考試類型)考試科目、范圍及分值
1.藝術史論專業
(1)藝術史論專業:①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2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②藝術理論常識200分[參考書目:曾致主編《藝術類專業高考應試必備·文藝常識》(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2.錄音藝術專業
(2)錄音藝術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20分;②器樂演奏12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歌曲創作16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3.音樂學專業
(3)音樂學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1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1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4)音樂學(理論)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6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12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③中外音樂常識220分[參考書目:1、俞人豪等編《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樂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試范圍: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僅限漢族音樂部分,中國音樂史僅限現代音樂史部分,西方音樂史僅限古典主義、浪漫主義部分]。
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器樂演奏6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歌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⑤器樂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
5.音樂表演專業
(6)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6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樂曲一首,巴赫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指揮法200分[樂隊指揮:指揮交響樂一個樂章或完整的管弦樂作品一首;合唱指揮:指揮合唱作品兩首(曲目自選,自帶曲目錄音帶或雙鋼琴伴奏人員)]。
(7)音樂舞蹈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5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5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④舞蹈綜合素質30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軟開度、彈跳測試)。
(8)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含歌劇表演、合唱、音樂劇)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考生從填報的四首歌曲中隨機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9)民樂[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中阮、笙、嗩吶、竹笛、二胡、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0)鋼琴(含鋼琴伴奏)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鋼琴演奏400分[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回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1)手風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手風琴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可選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2)雙排鍵電子琴(含電子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演奏(鋼琴、電子鋼琴、單排鍵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可選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3)西洋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古典薩克斯管)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管樂(不含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樂曲限外國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爾、維瓦爾第、巴爾桑提作品)。(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4)西洋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弦樂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豎琴:演奏音階、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難度練習曲》或《Bochsa(伯薩)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樂曲兩首。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階練習曲一首,維拉羅伯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5)打擊樂(含西洋打擊樂、民族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6)聲樂(流行演唱)(含流行歌舞)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考生從填報的四首歌曲中隨機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自備U盤(伴奏格式為MP3)或CD伴奏或使用樂器自彈自唱]。
(17)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吉他、爵士鼓、流行薩克斯管、流行鍵盤]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樂器: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一首。自備U盤(伴奏格式為MP3)或CD伴奏;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注: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
(1)視唱:調號范圍在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采用首調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調號范圍在兩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3)樂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藝術史論”、“錄音藝術”、“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和“音樂表演”專業(考試類型1-17):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藝術史論”、“錄音藝術”、“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和“音樂表演(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考試類型1-6)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此外,其它各專業(考試類型7-17)的“視唱練耳及樂理”單科成績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二)專業考試地點及日程安排
專業考試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成都市新生路6號)。
專業考試日程安排:考生于1月7日下午熟悉視唱練耳及樂理筆試考場,1月6日下午熟悉其他筆試科目考場。1月7日至8日進行專業筆試科目考試,1月9日至20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
(三)考試注意事項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復試,一次完成。除鋼琴、電子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定音鼓外,其他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藝術理論常識》科目中的客觀題部分要求考生在機讀卡上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練耳及樂理”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各專業器樂演奏實行無伴奏演奏;除音樂表演(流行演唱)專業外,其它各專業“聲樂演唱”科目考生自備伴奏用譜,考場可提供伴奏人員(也可清唱)。
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準考證原件參加專業考試。專業面試科目考試實行分組定時按順序進行,考生本人的專業準考證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參加的各個專業面試科目考試點名時間和順序,凡不按專業準考證上規定的點名時間和順序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帶有錄音、照相、攝像功能的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試等情節嚴重的考試作弊行為將取消其當年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各科成績,并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五、簽發和查詢專業成績
我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考試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下發到各市州招考辦,考生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于2017年2月23日至24日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2月27日8:00至28日17:00,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四川省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本科和高職(專科)的考生,應按規定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其它事項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史論專業,必須參加我省藝術史論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錄音藝術專業,必須參加我省錄音藝術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音樂學專業,必須參加我省音樂學類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必須參加我省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類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音樂表演(指揮、音樂舞蹈、器樂或聲樂)專業,必須參加我省音樂表演類相關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注:各招生學校2017年擬招生的音樂類各專業與省統考各專業的成績認定關系,請咨詢所報志愿高校(鋼琴調律、提琴制作和管樂修造專業系四川音樂學院招生專業,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報考上述三個專業的考生請閱《四川音樂學院2017年省內招生簡章》)。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 郵編:610021 電話:(028)85430270
注:本簡介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