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2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天津大學2020-07-30 09:33:43
一、報考條件1.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及專業體檢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無色盲色弱,熱愛藝術事業,具有一定的繪畫藝術基礎。
2.參加高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取得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且美術類省統考成績達到總分80%(含)以上。
3.參加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不低于同科類第一批次控制線的8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英語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英語滿分不為150分的,按照滿分150分依比例折算)。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于江蘇省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的分數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80%)×440/480,其中普通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較低值執行。
4.符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藝術類報考條件。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注: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院校招生計劃為準。三、錄取原則1.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嚴格區分文理科計劃進行錄取,則按文理科計劃分別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以綜合成績進行專業錄取:綜合成績=(省統考成績/省統考總分+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以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3.如果綜合成績或投檔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成績(含全國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優先錄取英語、語文、數學成績高者。
4.內蒙古考生在藝術類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清”的方式,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對于有其它統一投檔規則和錄取規則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執行。
四、其它1.入學:新生報到時,必須攜帶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單和我校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通知中的各項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入學后不可轉專業。
2.復查: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體檢與復試,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3.學費: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我校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12000元/年,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15000元/年,學制均為四年。如遇國家和天津市收費標準調整,則我校執行新標準。
4.本招生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教育部相關規定若有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五、聯系方式聯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00354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2-27405486,傳真:022-27401800
環境設計專業咨詢電話:15022576051
動畫專業咨詢電話:022-27401781
紀檢監督電話:022-27403794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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