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新疆招生 2015-11-18 00:42:00
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下稱專業統考)將分別于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15日-19日進行。
各地(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自行確定本地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具體時間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專業統考報名工作12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補報。
按照專業統考要求,凡參加專業統考的考生須獲得我區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后可持所在中學的介紹信和二代身份證到當地招辦報名,報名時考生本人須到場進行電子信息采集、領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特長生)專業考試報考證》(下稱《報考證》),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持《報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考前信息確認并參加專業統考。
美術類專業統考2015年12月18日-19日報名信息現場確認,12月20日考試。全區共設3個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考點:烏魯木齊市: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奎屯市:奎屯市第八中學;喀什: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設在喀什地區招生辦,考點設在喀什市第十小學。考生可到所劃分的考區考點報名、信息現場確認、考試。
音樂類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理論、音樂表演等考核要求的音樂類專業)統考2016年1月12日-13日報名信息現場確認,1月15日-19日考試。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及考點統一設在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報考“木卡姆演唱”、“木卡姆與麥西來甫研究方向”專業的考生不參加自治區音樂類統一考試,直接參加相關院校組織的校考;蒙語言、柯語言音樂類考生只參加自治區音樂類統考的面試,不參加筆試;其它藝術類專業我區仍暫不組織統考,考生可直接參加相關專業的校考。
我區2016年音樂類專業統考相關內容進一步優化,主要有兩點:一是基本樂科項目考試內容新增音樂知識,同時對基本樂科各測試項目分值比例進行了調整,其中,樂理70分,視唱20分,音樂知識10分。音樂知識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并與樂理試卷同卷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二是相關考試要求進一步規范。音樂表演專業現場考試要求為:演唱歌劇詠嘆調時允許鋼琴伴奏,需考生提供五線譜歌譜一份,其他曲目為清唱,不得帶伴奏;視唱考試面試環節要求:現場抽取2條視唱條目,每條曲目長度為8-16小節,音域為g- e²。一條有2分鐘左右的準備時間視,另一條要求隨機抽取后直接進行視唱;作曲與作曲理論專業考試要求:加試科目作品演奏不得超過5分鐘。
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特別提醒:我區2016年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試大綱等相關內容已在新疆招生網站(http://www.xjzk.gov.cn)公布,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了解相關詳細要求。考生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均須獲得相應專業合格證才能報考相應的藝術類院校(專業)。雙語班考生自2015年起,文科綜合科目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考試的雙語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報考民語言招生計劃的藝術類院校志愿;其他雙語班考生均可填報雙語班招生計劃的藝術類院校志愿,不可填報漢語言、民語言和民考漢招生計劃的藝術類院校志愿,否則,所填報的志愿為無效志愿。
如同時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填報文史類或理工類并參加普通高考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考試。
返回新疆省聯考校考信息列表上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