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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11-14 20:34:00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簡章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類專業省統考”), 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三門。
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含素描、速寫、色彩其中兩個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須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否則專業校考成績無效。
一、報名辦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90號)執行。
二、考點設置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由全省11個設區市和義烏市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實施,并在考生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所在的設區市政府所在地設立考點(義烏市考生的考點在義烏市政府所在地)。具體考點和考場設置由各設區市和義烏市教育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并于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明確。
三、準考證領取
考生須在考前三天憑本人身份證到所在市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領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并于考前一天到考點熟悉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了解有關考試規則。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考試科目:專業考試設素描、速寫、色彩三門,總分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40%、速寫20%、色彩40%。
(二)考試范圍及要求:
1.素描:石膏像寫生(限于伏爾泰、阿格里巴、海盜、小衛)、靜物寫生或默寫、人像寫生或默寫。要求:(1)造型準確;(2)表現技法與技巧運用恰當;(3)畫面構圖完整;(4)鉛筆、炭筆類工具表現;(5)畫紙:4開鉛畫紙。
2.速寫:采用寫生、默寫、臨寫圖片等形式。要求:(1)結構、比例、動態準確;(2)表現技法與技巧運用恰當;(3)畫面構圖合理;(4)繪畫工具限鉛筆、炭筆;(5)畫紙:8開鉛畫紙。
3.色彩:靜物寫生或默寫、風景默寫。要求:(1)造型準確;(2)色彩關系準確;(3)空間關系準確;(4)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現;(5)畫紙:4開鉛畫紙。
(三)考試時間: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2016年12月11日 | 8:30-11:30 | 素描 |
13:00-13:30 | 速寫 | |
14:00-17:00 | 色彩 |
五、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6年12月下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布。成績合格證由各市教育考試機構向考生發放。
六、其他
(一)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報考費為160元/人。
(二)考生在考試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規定不符或有考試違規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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