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來源:未知 2016-12-28 03:45:00
根據教育部及重慶市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音樂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考試工作質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選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減輕考生的負擔,我市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招生專業考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設置考點,統一評卷計分。凡報考市內、外院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我市統一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
2 2017年市內、外招生院校、專業、計劃、收費標準、辦學性質及其他要求詳見《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匯編》。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符 符合國家普通高校年度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現場確認
(一)文化考試報名及專業統考考點選擇
1. 文化報名及專業統考考點選擇時間: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
2.報名及選擇考點要求:凡報考音樂類專業的文、理科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參加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在高考報名網上填報信息時,在考試類型欄目中,普通高考文科考生應選填文史類且考試類型為文科(藝術)[13]、理科考生應選擇理工類且考試類型為理科(藝術)[17],對口高職藝術類考生應選擇高職對口類且考試類型為[69]藝術類。同時按照區縣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進行指紋采集(用于在專業考試過程中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和電子攝像。
音 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選擇在高考網上報名時同步進行,凡是參加重慶市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必須在網上選擇考點。
(二)現場確認
1.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2月16-17日(8:30—17:00);
2. 現場確認要求: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確認的考點持第二代身份證完善專業考試有關手續,簽訂《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并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過時不再辦理,凡未到網上選擇考點及專業的考生不得參加專業考試。
3.分區縣分時段確認
12月16日: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萬盛經開區、長壽區、巴南區、綦江區、渝北區、江津區、合川區、潼南區、銅梁區、永川區、大足區、榮昌區、璧山區。12月17日:涪陵區、墊江縣、南川區、豐都縣、武隆縣、梁平縣、城口縣、開州區、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黔江區、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萬州區。
4. 考生按重慶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
四、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2016年12月18日至23日。
1. 12月18日9:00—11:00筆試練耳、樂理, 12月19日至23日考聲樂、鋼琴、器樂、視唱(具體時間地點報名現場公布);
2. 單報或兼報音樂學(理論)專業的考生須筆試《音樂學理論基礎》科目,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報名現場公布);
3. 單報或兼報音樂表演[器樂、通俗音樂(演奏)]及音樂學(師范)專業加試器樂、音樂學(理論)專業技能科目測試器樂的考生集中安排在12月19日至20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報名現場公布)。
(二)專業考試地點: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西南大學音樂學院。
五、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專業 | 方向 | 科目 | 分值 | 總分 |
音樂學 | 師范 | 1. 聲樂: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選) | 100分 | 300分 |
2. 鋼琴:彈奏樂曲或練習曲1首(曲目自選) | 100分 | |||
3. 視唱:線譜、簡譜各1條 | 30分 | |||
4. 練耳(筆試) | 50分 | |||
5. 樂理(筆試) | 20分 | |||
理論 | 1. 音樂學理論基礎(筆試):①音樂短文寫作40分(命題作文),②音樂理論綜合60分(含中外音樂史、民族音樂、音樂欣賞等內容,所涉知識以普通高中音樂教材為基礎,略有拓展) | 100分 | 300分 | |
2. 音樂技能測試(聲樂、鋼琴或器樂任選一項):聲樂演唱歌曲1首、鋼琴或器樂演奏樂曲或練習曲1首(曲目自選) | 100分 | |||
3. 視唱(或視奏) | 30分 | |||
4. 練耳(筆試) | 50分 | |||
5. 樂理(筆試) | 20分 | |||
音樂表演 | 聲樂 | 1. 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選) | 200分 | 300分 |
2. 視唱:線譜、簡譜各1條 | 40分 | |||
3. 練耳(筆試) | 40分 | |||
4. 樂理(筆試) | 20分 | |||
鋼琴 | 1. 主科:演奏練習曲1首、樂曲1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 200分 | 300分 | |
2. 視奏:線譜1條 | 40分 | |||
3. 練耳(筆試) | 40分 | |||
4. 樂理(筆試) | 20分 | |||
器樂 | 1. 主科:演奏練習曲1首、樂曲2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 200分 | 300分 | |
2. 視奏:線譜1條(西洋樂)/簡譜1條(民樂) | 40分 | |||
3. 練耳(筆試) | 40分 | |||
4. 樂理(筆試) | 20分 | |||
通俗 演唱 | 1. 主科:準備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備CD伴奏帶) | 200分 | 300分 | |
2. 視唱:線譜、簡譜各1條 | 40分 | |||
3. 練耳(筆試) | 40分 | |||
4. 樂理(筆試) | 20分 | |||
通俗 演奏 | 1. 主科:演奏練習曲、樂曲各1首(考試曲目自選,要求背譜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 200分 | 300分 | |
2. 視奏:線譜1條(西洋樂)/簡譜1條(民樂) | 40分 | |||
3. 練耳(筆試) | 40分 | |||
4. 樂理(筆試) | 20分 |
說明:
1. 各專業視唱(視奏)、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要求。
視唱:線譜、簡譜各1條,包括1個升降號以內,含臨時變音和常見節拍、節奏型與各類音程的單聲部曲調。
視 視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時讀譜反應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類初、中級程度的器樂作品片段。
練 練耳: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音響的感知能力、記憶能力、想象能力和辨別能力。主要包括音組、常見音程、和弦、節奏節拍、旋律的聽辨。
樂 樂理:重點考查考生的音樂基礎知識和音樂基本常識。參考書目:普通高中音樂教材。
2. 報音樂學(師范)專業有器樂演奏(樂器自備)八級以上考級證書者,亦可申請加試,考試成績按以下規則折合后加入總分。
器樂 | 考試成績 | 60—64 | 65—69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折合分數 | 1 | 2 | 3 | 4 | 6 | 8 | 10 |
六、成績發布
成 成績通知書或合格證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發放給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陸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查詢本人成績。專業合格者方可填報同類專業的各招生院校及其專業志愿。
七、考生須知
1. 專業考試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17:00。
2. 報考音樂學(師范)專業的考生可以加試器樂,憑八級以上考級證書報考登記。音樂表演(通俗音樂)專業演唱和演奏不能兼報。報考音樂學(理論)的考生在報名時須確定技能考試科目(聲樂、鋼琴或器樂只能確認一科)。
3.凡涉及鋼琴、器樂科目考試的考生,必須自帶考試曲目的樂譜。聲樂、鋼琴、視唱科目分組定時按順序進行考試,考生隨機安排考場。聲樂考試統一安排鋼琴伴奏。
4.考生憑專業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專業考試。筆試科目(練耳、樂理、音樂理論)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技能科目(聲樂、鋼琴、器樂、視唱、視奏)嚴格按規定時段進行考試,遲到或誤考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考完所有應考科目后才能離開考場。
5. 樂理、練耳科目考試采用機讀卡答題,請考生自備2B鉛筆。
6. 考生在專業考試過程中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高于5 cm以上的高跟鞋。
7.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以作弊論處,凡在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以及文化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市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作弊構成違法的,按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報考西南大學音樂類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該校的加試環節(面試),成績計入該校校考總分;加試不再重新報名和收取任何費用,有關辦法及要求詳見西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咨 咨詢電話:023-68367034
監 監督電話:023-68252504、023-68252513。
重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音樂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 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聯系電話:023-68252513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2016年11月
返回重慶省聯考校考信息列表上一篇: 西南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