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試性質
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舞蹈類(包含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專業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是否經過了系統、扎實的基本功訓練,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礎和對舞蹈風格的把握能力、表現能力和表演能力,從而選拔出具備舞蹈類專業學習的身體條件和藝術潛能的合格人才。
II.考試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分值(分) |
總分(分) |
專業基本條件 |
面試 |
50 |
300 |
專業基本能力 |
85 |
技能技巧 |
60 |
口試 |
5 |
舞蹈組合或劇目表演 |
100 |
III.考核目標、內容及要求
一、專業基本條件
(一)考試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學習所需的外形條件。
(二)考試內容
考官目測考生身高、體重、形體比例、腿型、相貌、氣質等外形條件。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濃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二、專業基本能力
(一)考試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所需的軟開度、力量、協調性等身體能力。
(二)考試內容
豎叉、橫叉、下腰、中間搬腿(前、旁、后)。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濃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三、技能技巧
(一)考試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舞蹈專業所需的旋轉、翻騰、彈跳等方面的身體能力。
(二)考試內容
女生:原地四位轉、原地點翻身、平轉、串翻身、大跳、倒踢紫金冠跳。
男生:原地二位轉(或跨腿轉)、掃堂探海轉、雙飛燕、平轉、躦步、擺腿跳、飛腳。
說明:如有空翻或其他特殊技巧,考生可單獨展示。
(三)考試要求
考生均需穿專業軟底練功鞋,且不得化濃妝。女生應盤頭,穿著專業體操服及連褲襪,男生應穿著貼身上衣及緊身褲。
四、口試
(一)考試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口頭表達能力。
(二)考試內容
考生用普通話介紹自己的腰牌號及即將表演的舞蹈組合或劇目名稱。
(三)考試要求
口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與考生有關的個人信息。
五、舞蹈組合或劇目表演
(一)考試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對舞蹈風格、動作質感、音樂節奏、作品情緒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二)考試內容
考生自備一個舞蹈組合或劇目片段,作品風格不限,表演時長不超過1分30秒。
(三)考試要求
考生自備表演所需音樂CD光碟或U盤。可穿戴表演服裝及頭飾并攜帶所需道具入場。不得化濃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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